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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代码:601628名称:中国人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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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 | 601628 | | 公司名称(中)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名称(英) |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23层 | | 行业分类 | 人寿保险业 | | 公司经营范围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 | | 法人代表 | 杨超 | | 总经理 | 万峰 | | 联系人 | 刘廷安 | | 工商登记号码 | 1000001003796 | | 所在地区 | | | 邮编 | 100020 | | E-MALL | ir@e-chinalife.com | | 主页地址 | http://www.e-chinalife.com | | 区号 | 010 | | 电话 | 85659999 | | 传真 | 852522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2826470.5 | | 公司成立时间 | 2003-06-30 | | 经办律师 | 唐丽子、王建平 | | 经办会计师 | 涂益;王鸣宇 | | 经办评估人员 | | | 公司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交易,股本增至人民币267.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72.2%。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1,500,000,000股,股本增至人民币282.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68.4%,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于2007年1月9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 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合同,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合同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 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合同(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合同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
重组已按照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本公司主要从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及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
于2003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设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800百万元,后增资至1,000百万元。本公司拥有资产管理子公司60%权益,其余40%由集团公司拥有。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于2005年11月30日,资产管理子公司出资30百万港币在中国香港设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07年5月,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增资至60百万元,名称更改为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战略投资公司分别持有50%、24%和26%的股权。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运用保险外汇资金,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等。
于2006年3月21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订立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于2007年1月15日,养老保险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百万元。本公司、集团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5%、25%和20%。养老保险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以及养老保险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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