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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代码:002234名称:民和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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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 | 002234 | | 公司名称(中) |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名称(英) | SHANDONG MINHE ANIMAL HUSBANDRY CO.LTD | | 注册地址 | 烟台蓬莱市西郊 | | 办公地址 | 烟台蓬莱市西郊 | | 行业分类 | 畜牧业 | |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养殖与销售;饲料、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 法人代表 | 孙希民 | | 总经理 | 孙希民 | | 联系人 | 张东明 | | 工商登记号码 | 370000228008450 | | 所在地区 | | | 邮编 | 265600 | | E-MALL | info@minhe.cn | | 主页地址 | http://www.minhe.cn | | 区号 | 0535 | | 电话 | 5637723 | | 传真 | 5637725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750 | | 公司成立时间 | 2000-12-01 | | 经办律师 | 沈国权;杨依见 | | 经办会计师 | 张云龙;陈春梅 | | 经办评估人员 | | | 公司简介 | 1、公司前身为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根据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90)鲁计农项(基)字第595号、中国农业部[1990]农(计)字第72号文,由蓬莱县农业局设立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性质为国有企业。
2、1996年3月6日,农业部下发(农[计基][1996]第18号)《关于山东、安徽两省6个良种肉鸡示范场项目管理问题的函》,明确示范场的行政隶属关系和经济责任在地方,由地方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3、1997年5月10日,蓬莱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蓬改字(1997)第3号《关于对农业部山东蓬莱良种肉鸡示范场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同意将示范场产权全部出售给内部职工,依法设立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示范场孙希民等50名职工以现金2,795,775.00元,及示范场应付其中22名职工款项704,225.00元中的586,049.00元,合计3,381,824.00元,用于购买示范场的经评估的净资产。
4、1997年5月,孙希民等50名职工以购买的示范场3,381,824.00元的净资产和示范场应付其中22名职工款项704,225.00元中剩余的118,176.00元,合计350万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26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6520784-3-1,注册资本为350万元。
5、1997年12月1日,经股东会决议,孙希民与孙官和签订协议,以16万元现金方式受让孙官和持有的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16万元出资额。
6、1999年9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出资额原价转让股权,本次转让后,公司股东由 50位自然人变更为44位,同时44位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了增资扩股,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由35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1999年12月23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6841800878-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7、2000年3月25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现金增资扩股的议案,44名自然人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2000年4月18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6841800878-1,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8、2000年5月8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44名自然人股东中43名自然人股东(除股东孙希民外)按原出资额分别向孙希民、杨宁、烟台民义经贸有限公司、烟台新康电器有限公司和蓬莱丰发水产有限公司转让全部出资额,并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
9、2000年8月11日,公司名称由“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蓬莱祥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10、2000年11月22日,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鲁体改函字[2000]第33号文件批复同意,蓬莱祥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200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40,258,459.62元,其中4,025万元净资产折为4,025万股,其余8,459.62元转为资本公积。
11、2006年11月18日,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自然人股东杨宁按5.05元/股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烟台民义经贸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杨宁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烟台民义经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7%的股份。
12、2006年12月25日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用经审计的200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股,共计送股4,025万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025万元增至8,050万元,总股本由4,025万股增至8,0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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