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批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江集团)有关通知文件,张江集团于2008年7月30日获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张江集团在获证监会同意要约收购豁免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在不高于16元/股的情况下增持公司股票。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江集团)有关通知文件,张江集团于2008年7月30日获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张江集团在获证监会同意要约收购豁免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在不高于16元/股的情况下增持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