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通知,国电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豁免国电集团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持有公司共计40605684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53.41%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国电集团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通知,国电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豁免国电集团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持有公司共计40605684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53.41%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国电集团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