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川化控股豁免要约收购公司股权申请获证监会批复
川化股份接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川化控股于7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证监会核准豁免川化控股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持有川化股份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业务。
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有关批复,同意公司国有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公司29,840万股股份划转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川化股份接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川化控股于7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证监会核准豁免川化控股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持有川化股份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业务。
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有关批复,同意公司国有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公司29,840万股股份划转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