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上交所“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
动”的要求,2007 年12 月14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银行”或“本行”)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
媒体以及上交所和本行网站上披露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要求,本行对上
述整改报告的后续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根据整改计划,本行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经2008 年3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实施。
二、继续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对分支机构的控制
1、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2008 年上半年,本行内部控制三道防线体系组织建设已落实到位,
并进一步完善了内控检查、内控整改和内控考核等相关工作流程和机
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下半年本
行将按照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划安排,着手拟订操作风险管
理办法、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工作流程、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管理
办法等操作风险管理制度。
2、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控制
2008 年上半年,本行继续实施了2007 年12 月公告的《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控制”相关
措施,通过完善内控考核机制,推广实施自查流程,实施业务经理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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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民币结算账户开户集中审批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强化了对分支机构
的管控。下半年本行将按照年初部署继续落实上述措施,加强检查,监
督落实整改,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评估,完善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的相
关报告机制,发布基层内控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
控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