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公布股东股份转让获批的提示性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下称:财政厅)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有关文批准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2005.3632万股划转至财政厅。此次股份划转尚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划转完成后,财政厅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04005.3632万股(占总股本的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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