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关于金风科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关于金风科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作为金风科技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2008年上半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金风科技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存在给关联方拆借资金、提供委托贷款、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关联方偿还债务、委托关联方进行投资的情形。

    报告期内,金风科技及其子公司只有一笔对外担保,为金风科技为全资子公司德国金风收购德国VENSYS能源股份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德国VENSYS能源股份公司并为德国金风风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德国VENSYS能源股份公司,收购总价为4124万欧元;德国金风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款490万欧元,余款3634万欧元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业务方式予以解决,公司为德国金风向法兰克福建行3634万欧元的贷款(一期贷款1638万欧元,二期贷款1996万欧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该担保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4%,占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03%。

    金风科技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均需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没有对其他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担保,并且担保事项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 王友三  施鹏飞  宋常

    

    

    

    200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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