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更正公告

因计算及校对原因,青海明胶于2008年7月9日刊登的第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现疏漏,现更正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4.1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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