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关于进行人民币结构性理财的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人民币结构性理财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吴世农、汪海、刘洪渭
2008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