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编号:临2008-03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10日在凌钢宾馆三楼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以通信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修订《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聘任何志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3、《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正向工商银行朝阳分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5、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以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国工商银行朝阳市分行质押,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对于总经理郝志强先生提名何志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我们认为,何志国先生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有多年从事公司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的经验,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担任副总会计师和公司财务负责人以来,工作表现良好,是公司总会计师的适当人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附:何志国简历
  何志国先生,1975年8月生,1998年7月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会计专业,1998年7月至2006年2月公司财务部职员,2006年2月至2007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年2月13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0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对于总经理郝志强先生提名何志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我们认为,何志国先生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有多年从事公司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的经验,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担任副总会计师和公司财务负责人以来,工作表现良好,是公司总会计师的适当人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08年7月10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延琦薛  镭刘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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