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6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按票面金额(100元/张)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5年;公司原股东享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每张债券的最终认购人可按比例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0:1,即每10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二、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下称:外高桥造船)为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公司(下称:长兴造船)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外高桥造船拟作为保证人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保证合同》,为长兴造船向相关金融机构分别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等值美元)的建设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美元)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等值美元),均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25日14:30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50”;投票简称为“中船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