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控股:属下电厂上网电价调升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广东省物价局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对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6分/千瓦时(含税)。上述四家公司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0.4594元/千瓦时、0.4988元/千瓦时、0.4500元/千瓦时、0.4792元/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