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26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于2008年7月7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286号千岛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王伟董事主持,三名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9名董事一致选举王伟同志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季诚建等同志的聘任的议案》
    1、根据王伟董事长提名,聘任季诚建同志为公司总经理;
    2、根据季诚建总经理提名,聘任刘侠、林加善、方江南、任不凡、姜永平、周家海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加善同志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3、根据王伟董事长提名,聘任姜永平同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贾旭东为公司审计室主任;聘任李明乔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自聘任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分工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由下列人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由王伟、应天根、吴建华董事及葛忠华、张旭独立董事五人组成。王伟董事长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葛忠华、李蓥独立董事及季诚建董事三人组成,葛忠华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李蓥、张旭独立董事及汪福海董事三人组成,李蓥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旭、葛忠华独立董事及林加善董事三人组成,张旭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如下:
    原三十二条   一般交易金额达到应履行信息披露标准事项: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包含资产转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的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票债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   
          (4) 提供担保;   
          (5) 租入或者出租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债务重组;   
          (9)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为需披露的其他交易。   
    上述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批准后 2 个工作日以内公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修改为:第三十二条  一般交易金额达到应履行信息披露标准事项: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包含资产转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的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股票债券投资等);   
          (3) 提供财务资助;   
          (4) 提供担保;   
          (5) 租入或者出租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债务重组;   
          (9)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为需披露的其他交易。   
    上述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进行计算),应当在董事会批准后 2 个工作日以内公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原三十九条 公司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应将知悉该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等知情人员不得泄漏内部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修改为: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所有将知悉该信息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并不得将该信息再扩散到未签订保密协议的其他人员,将知悉该项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等知情人员不得泄漏内部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公司建立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询问机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信息问询,对涉及需信息披露的信息及时予以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改如下:
    原4.1.2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投资项目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下(不含20%)的项目进行投资决策。超过该数额的属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改为:4.1.2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法律、法规允许的流通股票、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单项投资运用资金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除此以外的项目投资,单项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在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超过以上数额的属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原4.2.2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投资项目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下(不含20%)的项目进行决策。
    修改为:4.2.2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投资项目(不超过4.1.2授权的范围)进行决策。
        原6.1.1 股东大会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含20%)的项目属重大投资项目,其投资决策应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进行。
    修改为:6.1.1 股东大会
    对超过4.1.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以上数额的投资项目属重大投资项目,其投资决策应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进行。
        原6.1.2 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授权下,董事会对于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不含20%)的单个项目具有决策权。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职权。
        修改为:6.1.2 董事会
    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对公司投资管理的监督检查职权。
    
    附件:
    董事长简历:
    王 伟,男,195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先后担任建德化工厂技术科长、副厂长、厂长,建德市经委副主任,建德市工业局局长,多次被评为全国化工系统和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现任建德市政协副主席,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总经理简历:
    季诚建,男,195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建德化工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侠,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毕业,曾任浙江省新安江化工集团公司发展部经理,建德化工厂副厂长、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农化事业部总经理。
    林加善,男,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经济师。曾任建德化工厂财务科副科长,公司财务证券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方江南,男,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曾任开化硅厂副厂长、厂长,开化合成材料总厂总经理,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有机硅事业部总经理。
    任不凡,男,1964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曾任建德化工厂厂长助理,公司科研所副所长,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周家海,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传化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化纤油剂事业部经理,杭州传化涂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传化集团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姜永平,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曾任建德市经济委员会秘书,建德市工业局秘书,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贾旭东女士,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本公司经营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公司财务证券部会计科科长,审计室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室主任。
    李明乔,男,196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曾任建德农药厂财务科会计,综合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七月八日

首页财经股票股评个股基金行情数据银行外汇债券信托期货保险理财房产爱股爱基论坛博客大赛
金融界-股票频道设定金融界为浏览器首页 个股档案-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