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8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广州分行购置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1号大楼1-6层、16-21层(建筑面积17345平方米)和160个地下停车位作为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购置总价36526万元。另外7-15层(建筑面积11934平方米),在合同签订后第6年至第7年两年内,广州分行根据业务发展等情况拥有一次选择购买权(即以现行价格1.5万元/平方米选择购买7-15层的部分楼层或全部楼层)。
二、同意公司2008年度安排折合人民币不超过7亿元的呆账核销额度。
三、同意公司加入赤道原则[由国际金融公司(IFC)与荷兰银行联合发起,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参照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
四、通过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