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公布澄清公告

2008年6月30日,有媒体刊登了《新湖中宝现金负增长,发高利率债券救急》的报道。经核查,该报道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现针对文中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声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为准。

首页财经股票股评个股基金行情数据银行外汇债券信托期货保险理财房产爱股爱基论坛博客大赛
金融界-股票频道设定金融界为浏览器首页 个股档案-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