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三、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签字:许守泽 郑国材
何文标 谢继奕
2008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