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08-02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30-12:0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博园商务酒店11F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竹子林紫竹七道)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49297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7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拓日新能(乐山)光伏产业园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92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沈辉因本人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并聘请曾燮榕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469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反对0股, 弃权1023792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92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92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许成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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