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公布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与其附属机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签署后偿贷款(亦称从属贷款。根据约定,后偿贷款债权人的追索权列在所有其他非后偿债权人的追索权之后)协议,公司应向中银香港提供6.6亿欧元后偿贷款,为期10年(由2008年6月27日起计),中银香港可以于2013年6月28日或之后选择提前偿还。后偿贷款发行后的最初5年之内利率为0.85%+EURIBOR,如果在发行5年之后尚未提前偿还,剩余期间的利率为1.35%+EURIBOR。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与其附属机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签署后偿贷款(亦称从属贷款。根据约定,后偿贷款债权人的追索权列在所有其他非后偿债权人的追索权之后)协议,公司应向中银香港提供6.6亿欧元后偿贷款,为期10年(由2008年6月27日起计),中银香港可以于2013年6月28日或之后选择提前偿还。后偿贷款发行后的最初5年之内利率为0.85%+EURIBOR,如果在发行5年之后尚未提前偿还,剩余期间的利率为1.35%+EURI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