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股份:关于公司地块被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收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丝绸股份               编号:2008-018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块被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与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盛泽镇政府")签订了协议书。

    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镇政府对盛泽镇园明寺地块(吴国用[2008]第0201700号,该土地使用权归本公司所有)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由盛泽镇政府向公司支付11,612.77万元作为补偿款。

    2008年6月24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地块被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收储的议案》。

    因本次对外股权投资未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之9.3条款所列的各项标准,故本次股权投资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盛泽镇永和村,土地使用权人为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788.90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吴国用(2008)第0201700号,地上建筑物共有大小不一的混合结构建筑物二十九幢,均为空置的一至三层的生产车间或生产用附房,合计建筑面积28286.5平方米。该交易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6,962,566.22元,现账面净值为26,356,481.30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双方: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

    2、协议主要内容:

    盛泽镇政府收储位于园明寺公司拥有的土地,土地面积51788.9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28286.5平方米。

    3、定价政策及成交金额:

    根据苏州华仁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地块的资产搬迁款为11,612.77万元,盛泽镇政府按该价格向公司进行补偿。

    4、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盛泽镇政府向公司支付11,612.77万元的60%,余款在土地交割手续完毕后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为2008年6月24日。

    四、本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老城区工业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盛泽镇总体规划要求,镇政府对盛泽镇园明寺地块进行收回储备和处置工作。

    此次政府收储土地,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无法回收转让资金的风险。该项土地收储补偿款11,612.77万元收回后将优先用于公司在吴江市盛泽镇的老厂房"退二进三"工作中以合适的价格继续收购其他搬迁企业用地。公司此次转让土地可获得净收益6,732.84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永和村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2、吴江市盛泽镇人民政府与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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