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药业:控股股东重组的重大事项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下称:药业集团)的通知,药业集团于2008年6月21日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技术集团)签署了《战略重组协议书》,双方同意按照国家关于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要求及有关政策,在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合并重组。合作模式为:驻马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药业集团100%的地方国有法人股权无偿划转90%给技术集团持有,市国资委暂时保留药业集团10%的地方国有法人股权。划转完成后,市政府不再向药业集团注入新的资本金,新增资本金由技术集团负责注入。随着资本金的增加,当市国资委持有药业集团的国有法人股权占其全部股权的比例下降到3%以下(或技术集团注入药业集团的新增资本金达到10亿元)时,驻马店市政府在药业集团的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技术集团,由技术集团履行药业集团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药业集团创造的利润在一定年限内原则上不上缴技术集团,全额留在药业集团。技术集团支持药业集团按照相关政策,实施股权(含股票期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技术集团向药业集团增资5亿元人民币现金,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双方合并重组方案后,在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前,将该资金注入药业集团账户。对于经技术集团论证、批准的投资项目,集团将采用追加注册资本等方式追加投资30亿元人民币。技术集团10年内不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协议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双方重组合并后即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