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召开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按照对全公司资金进行管理的原则设立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二、通过关于对中铁大桥局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部分子公司融资授信方案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川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大部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84.8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控股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或敞口。本次担保待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后生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第一季度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4.2亿元,无逾期担保。
四、通过关于分别投资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BT项目、江苏省如皋市丁平线(中段)改造工程BT项目、成都市“九路”项目成温邛快速路BT项目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