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 新安股份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浙江新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伟、季诚建、应天根、吴建华、汪福海、林加善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葛忠华、张旭、李蓥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李伯耿 杨瑞龙 何元福
  2008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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