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08-020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于2008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08 年6月16日,在北京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冯益民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参股中国化工财务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中国化工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益民、刘韬、焦崇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同意调整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原来的每年税后20,000元提高到每年税后5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时间:2008年7月2日上午10:00时,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
(四)、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五)、会议登记事宜
1、登记手续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2008年7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七楼公司证券处
(3)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七楼公司证券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11094
传 真:(010)64429425
联 系 人:冯新华、李桢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2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