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200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08-03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5月24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08年5月26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1,877,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本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19日。
2、除息日为:2008年6月2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云
咨询电话:0511-88222923
传真电话:0511-8822457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