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召开五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投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91769万元,下称:平煤集团)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平煤集团签署了《关于平煤集团增资扩股协议》,以平煤集团经评估确定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值人民币1.660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基础,公司本次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以1.660:1的比例折合注册资本出资人民币90362万元,投资额与折合注册资本出资的差额将计入平煤集团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平煤集团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82131万元,其中公司占11.55%的出资比例,为平煤集团第二大股东。平煤集团各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投资行为,并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投资尚需平煤集团股东会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肆仟贰佰壹拾肆万元整,下称:焦化公司)投资、利润分配并调整实收资本及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平煤集团签署了《关于焦化公司增资扩股暨合作经营协议书》,公司拟在接受平煤集团投资焦化公司的同时对焦化公司进行必要整合,公司将在建工程(为目前尚由公司经营运作的、与焦化公司焦化业务配套的在建工程及其因建设在建工程所形成的相关负债)资产投入焦化公司,焦化公司按照在建工程资产的最终价值增加实收资本;将焦化公司的实收资本调整为人民币90000万元,焦化公司实收资本调减部分转为焦化公司对公司的负债;平煤集团按焦化公司净资产最终价值(目前预计约150000万元左右),以1:1的比例向焦化公司缴纳出资,其中90000万元计入焦化公司实收资本,超出90000万元部分计入焦化公司资本公积。焦化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所获得资金全部用来偿还对公司的负债。增资完成后,焦化公司的实收资本为180000万元(平煤集团和公司各占其50%的出资比例),其会计报表纳入平煤集团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并将更名为“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上述公司向平煤集团投资的实施为本次焦化公司增资扩股的前提。
三、通过公司三家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武汉钢铁集团氧气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两公司实收资本分别为1267005209.45元、118259482.21元,注册资本分别为564440000元、105970000元)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公司同意该两公司根据各自200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数办理其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武汉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50000000.00元)变更其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73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