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08―01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1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永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93,139,8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0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3,11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3,11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3,11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92,79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反对34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七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845,112.06元,扣除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年初未分配利润负数14,708,314.80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29,108,040.00元后,本年可分配利润为27,028,757.2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02,875.7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25,881.53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计23,286,432.00元,余1,039,449.53元留作下年一并分配。本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94,053,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93,11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93,11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提供津贴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92,791,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3%;反对34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158,7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在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依法回避了表决。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三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对2007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清伟、胡安喜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3、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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