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股份: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火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3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6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68426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宗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2、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4201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3、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4、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0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5、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按新会计准则审计后的合并报表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86,831,228.81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279,562,372.76元,2007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3,688,060.04元;母公司按新会计准则审计后的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50,038,538.18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145,851,048.73元,2007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325,875.05元。
基于对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和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后追溯调整方面的谨慎考虑,按照《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07年度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6、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68,910,553.65元。
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公司2007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059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3449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7、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继续聘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4201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9、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48000万元。
有效表决权31925512股。同意31919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由于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的结果,刘眉玄先生、王占臣先生、王宗银先生、江帆先生、任德民先生、王亚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徐东华先生、唐金龙先生、朱锦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议案中各位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刘眉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2 关于选举王占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3 关于选举王宗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4 关于选举江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5 关于选举任德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6 关于选举王亚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7 关于选举徐东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659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10-8 关于选举唐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9 关于选举朱锦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1、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200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对各位监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的结果,胡晓峰先生、王国光先生、李伯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形式通过的职工监事章继伟先生、尹顺川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议案中各位监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结果如下:
11-1 关于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1-2 关于选举王国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680659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11-3 关于选举李伯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684264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韦玮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