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山东海龙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向潍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质押的公司股份49,50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2.03%)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时为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借款质押了公司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3%),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8年05月23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山东海龙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向潍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质押的公司股份49,50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2.03%)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时为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借款质押了公司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3%),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8年05月23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