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派发末期股利。
    二、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
    三、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
    五、批准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24个月内于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200亿人民币公司债券。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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