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08-临01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5月21日上午10:30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848,293.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696,586.00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27,848,293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55,696,586股,均为普通股。"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代建石河子市高中学区二期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房产")为兵团农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建石河子高中学区二期工程。
    该工程由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投建,计划在石河子市60小区和52小区东侧建设石河子市高中学区二期工程。为解决该高中学区的建设费用问题,2008年5月,兵团农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天富房产签订了《石河子市高中学区项目代建协议》,协议约定由天富房产代建石河子市高中学区二期工程,范围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该项目总投资2亿元,由天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先行承担,兵团农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学区旁52、58、59号小区共计705,828.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天富房产作为建设费用的补偿。
    该工程是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的一项利民工程,将给石河子地区带来重要的社会效益。通过该项工程,天富房产也将获得其发展必须的土地储备,对公司的整体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 票
    3、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召开时间和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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