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A股股东及于2008年4月15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H股股东每股派人民币0.24元(A股含税),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以股息宣布日(2008年5月16日)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兑换港币收市汇率的平均值1.00港元兑换人民币0.8975元,即向H股股东每股派港币0.2674元。
二、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国际和国内会计师。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四、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配发新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