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3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计息;同时以该公司拥有的“海源别墅(一期)”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担保。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3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计息;同时以该公司拥有的“海源别墅(一期)”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