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公布公告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里氏7.8级地震,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成都市区、德阳市区、自贡市受到波及,公司及子公司于地震当日和第二日暂停生产。
本次地震,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汽轮机)在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的汽轮机业务(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营业收入约占公司营业收入20%左右)的生产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且有人员伤亡,对这部分业务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地震对公司的水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电站锅炉、风电、核电、燃机等其他业务及相关的生产设施影响甚微。
自2008年5月14日开始,公司总部、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正逐步恢复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