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钢:实施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派2元(含税)

大冶特钢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1日;
    除息日:2008年5月22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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