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公布澄清公告

多家媒体近期转载了署名为夏草的博客《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该博文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以作者个人视角排出的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排行榜,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并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司现针对该文章中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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