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公布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将在本公告刊登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因此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8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若未能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就有关重大事项与相关部门咨询论证,或有关初步论证未获通过的,公司将公告并复牌。若有关重大事项经初步论证为可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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