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以传真会议形式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重新确定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议案: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发生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建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修改为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相应修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8年4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国海油)不参与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000万股(含26000万股)且不低于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其中中国海油按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30%比例认购。
    二、通过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
    三、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16日14:00-15:00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83”;投票简称为“海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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