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新材: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召开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继续向北京银行北苑路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分别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担保。
四、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