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2元(含税)。
三、聘用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2元(含税)。
三、聘用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