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8-0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4月25日在河北香河中信国安第一城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万峰,非执行董事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龙永图、孙树义、马永伟、才让、魏伟峰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周德熙因故请假,并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孙树义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议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和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对议案的题目和内容做适当修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08年8月下旬。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一季度经营形势分析和管理工作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