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08-02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8年4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张建平董事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赵忠秀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章健先生、刘焱先生、张殿松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0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62,378.16万元,比2006年增长20.64%;营业利润9,142.4万元,比2006年增长48.33%;利润总额9,724.69万元,比2006年增长57.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34.93万元,比2006年增长76.78%。

    该议案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61,592,010.1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59,201.02元,拟以总股本241,877,1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该议案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新坝镇港东南路资产的议案》

    转让的资产位于扬中市新坝镇港东南路18号,土地面积为19131.8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扬国用(2006)第00000831号;房屋面积6844.1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扬房字第80102252号;以上两项资产帐面原值共计690.34万元,截止2008年4月累计摊销及累计折旧共计90.94万元,帐面净值599.4万元,根据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苏地镇估字[2008]第Q101号房屋的评估价值为303.54万元;苏地(2008)(镇)字018号土地的评估价值为476.38万元,两项资产共计779.92万元。 

    由于规划调整的原因,公司将此两项资产转让给江苏士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710万。转让过程中所有的费用、契税等(除营业税外)均由江苏士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资产转让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祝纪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祝纪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的生产技术,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祝纪才先生的简历如下:

    祝纪才,男,1966年3月出生, 1989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有机合成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至今历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胶车间、助剂车间车间主任、研发部副经理、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

    独立董事章健、刘焱、张殿松发表意见如下:

    祝纪才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我们对公司聘请祝纪才先生为副总经理无异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用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为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请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报酬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独立董事章健、刘焱、张殿松发表意见如下: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扬中硅橡胶工厂设立为分公司运作的议案》

    扬中硅橡胶工厂现为公司总部所在地,为了完善总部管理职能、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及考核,公司拟设立分公司对该部分硅橡胶的生产经营实施内部独立核算,原以公司名义经营的硅橡胶业务改为以分公司名义经营。分公司设立的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0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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