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财政部文件通知,就关于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扶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4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进口原油加工形成的亏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按月预拨和清算。 二、二季度安排的进口成品油实行增值税全额先征后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