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08-1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朱江洪先生在国外出差,会议由副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朱江洪先生、独立董事李祖军先生通过传真方式表决,其他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十六项议案。其中第十五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会董事中关联董事4人(朱江洪、董明珠、鲁君四、王刚)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郭书战、孙蒋涛、程秀生、张新民、李祖军)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其他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十六项议案如下:
一、 《2007年度总裁业务工作报告》
二、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2007年度财务报告》
四、 《审计委员会2007年履职情况报告》
五、 《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说明》
六、 《2007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七、 《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 《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确认,200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1,269,757,864.51元,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9,303,164.63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1,930,316.46元,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3,493万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3.00元(含税),共派息25,047.9万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3,493万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07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示了同意的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 《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2008年本公司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请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表示了同意的意见。
十、 《200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审审字[2008]第8172-2号),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报告所描述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十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审字[2008]8172-3号),2007年公司增发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文件。
十三、 全面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4月修订)
十四、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十五、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合作协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8-14)。
十六、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二、三、七、八、九、十五项议案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