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董事会第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3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内环世贸大厦A座19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孟臻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08年3月2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选举李孟臻先生为董事长,李崇先生、赵奇先生为副董事长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张光建先生为总经理,李宏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吴长伟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由总经理提名,聘任崔建友先生、程乐团先生、王东华先生、王西科先生、张伟先生、齐明胜先生、汪晓东先生为副总经理,石洪新先生为总会计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须提请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须提请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设立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设立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选举李孟臻先生、张光建先生、缪协兴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孟臻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选举王恭敏先生、周洪钧先生、李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恭敏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二、选举董家臣先生、周洪钧先生、李崇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董家臣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三、选举陈国辉先生、董家臣先生、赵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国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会议还集体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禁止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李孟臻先生,5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葛店煤矿总工程师、永城矿务局基建处处长、总工程师、公司董事、神火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神火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李崇先生,4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选煤厂厂长、副总经理,神火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神火集团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赵奇先生,57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永城矿务局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副局长、神火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等职。现任神火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张光建先生,51岁,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葛店矿矿长、新庄矿矿长、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神火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神火集团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崔建友先生,4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劳动人事部副部长,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神火集团董事、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神火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

    程乐团先生,4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葛店矿矿长、新庄矿矿长、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神火集团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东华先生,5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企管部部长、副总经理,神火集团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西科先生,47岁,博士,教授。曾任郑州工学院材料研究中心讲师、郑州大学材料研究中心主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神火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洪新先生,4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葛店矿矿长助理、河南志永达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神火集团总会计师、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张伟先生,38岁,博士,副教授。曾任永城市副市长、神火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齐明胜先生,45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新庄矿副矿长、矿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汪晓东先生,51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葛店矿副矿长、运销部副部长、河南神火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神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宏伟先生,41岁,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神火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华铝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长伟先生,35岁,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附件二: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意见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一次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就该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张光建先生、崔建友先生、程乐团先生、王东华先生、王西科先生、石洪新先生、张伟先生、齐明胜先生、汪晓东先生、李宏伟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经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光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崔建友先生、程乐团先生、王东华先生、王西科先生、张伟先生、齐明胜先生、汪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石洪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王恭敏  周洪钧  董家臣  陈国辉  缪协兴

    

    2008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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