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2007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二o o七年八月十五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先生、总裁鲍克先生、财务总监王志国先生、财务部经理姚辉女士郑重声明:保证2007年度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2007年度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第03~04页
二、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 第05~06页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 07 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08~11 页
五、重要事项······第12~25页
、财务报告······ 第26~65 页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 66 页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EIJING CENTERGATE TECHNOLOGIES (HOLDING) CO., LTD.
二、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关村
股票代码:000931
三、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
邮政编码:100081
公司网址:http://www.centek.com.cn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许钟民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10-62140168
传真:010-62140038
电子信箱:hzycn@263.net
证券事务代表:王磊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10-62140168
传真:010-62140038
电子信箱:wang_lei@centek.com.cn
六、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9年6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9号
2、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地点:2007年6月7日、北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042864
4、税务登记号码: 110108700225606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
名 称: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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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6,932,423,992.08 8,260,318,043.08 8,260,318,043.08 -16.08% -16.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03,567,212.60 535,627,669.03 535,627,669.03 -5.99% -5.99%
每股净资产 0.746194704 0.793702449 0.793702449 -5.99% -5.9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利润 -45,600,869.99 -60,302,202.07 -60,609,794.45 24.38% 24.76%
利润总额 -45,416,367.63 -56,119,185.40 -56,426,777.78 19.07% 19.51%
净利润 -49,351,158.45 -55,955,429.41 -56,283,302.93 11.80% 1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8,808,364.85 -67,556,333.75 -67,884,207.27 -1.85% -1.36%
基本每股收益 -0.0704 -0.0829 -0.0834 11.80% 15.59%
稀释每股收益 -0.0704 -0.0829 -0.0834 11.80% 15.59%
净资产收益率 -9.80% -12.63% -12.70% 2.83% 2.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057,743.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853 -0.0602 -2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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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和涉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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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00,417.52
对非金融机构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3,422,695.04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34,093.84
非经常性损益 19,457,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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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表附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披露规则第9号》的要求,按全面摊薄及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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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9.06% -8.78% -0.0676 -0.0676
营业利润 -9.02% -8.74% -0.0673 -0.0673
净利润 -9.80% -9.50% -0.0731 -0.0731
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3.66% -13.24% -0.1020 -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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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截至2007年6月30日)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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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 新股 转股 他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000 44.45 -59,975,510 -59,975,510 240,024,490 35.5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6,000,000 2.37 16,000,000 2.37
3、其他内资持股 250,257,653 37.08 -53,229,795 -53,229,795 197,027,858 29.2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50,257,653 37.08 -53,229,795 -53,229,795 197,027,858 29.2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33,742,347 5.00 -6,745,715 -6,745,715 26,996,632 4.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33,742,347 5.00 -6,745,715 -6,745,715 26,996,632 4.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846,940 55.55 +59,975,510 +59,975,510 434,822,450 64.43
1、人民币普通股 374,846,940 55.55 +59,975,510 +59,975,510 434,822,450 64.4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74,846,940 100 0 0 674,846,9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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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2月4日相关股东会表决通过(详见2006年12月6日公告2006-052号),于2007年1月9日实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对价股份(详见2007年1月6日公告2007-002号)。
二、股东情况介绍
1、公司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表(截止2007年6月30日)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84,116户,较2006年6月30日减少37,478户,较2007年12月31日减少24,281户。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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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总数 184,116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
) (股) 份数量
1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75 153,532,910 153,532,910 无
2 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0 40,494,948 40,494,948 无
司
3 海源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00 26,996,632 26,996,632 无
4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 无
司
5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 无
心
6 龙燕 境内自然人 0.58 3,922,400 0 不详
7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4 3,000,000 3,000,000 无
8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4 3,000,000 3,000,000 无
9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7 1,800,000 1,800,000 无
公司
10 北京中信兴业证券营业部 境内自然人 0.25 1,681,152 0 不详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龙燕 3,922,400 A股
2 北京中信兴业证券营业部 1,681,152 A股
3 荣红桔 1,552,098 A股
4 吴瑞玲 1,466,536 A股
5 马志玲 1,390,700 A股
6 高咏梅 1,360,000 A股
7 邱宝裕 1,200,091 A股
8 凌俊 1,120,000 A股
9 俞相华 1,036,144 A股
10 唐延季 968,000 A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说明 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公司前十名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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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2007年1月9日股权分制改革方案实施后)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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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 限售条件
件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1 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 153,532,910 2009年1月9日 67,484,694 公司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
2010年1月9日 86,048,216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深
2 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 40,494,948 2009年1月9日 40,494,948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上
3 海源控股有限公司 26,996,632 2009年1月9日 26,996,632 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
4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5,000,000 2009年1月9日 5,000,000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
5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5,000,000 2009年1月9日 5,000,000 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2009年1月9日 3,000,000 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7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 2009年1月9日 3,000,000 之十。
8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0 2009年1月9日 1,800,000
9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2009年1月9日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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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第三章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离任情况:
(1)2007年1月11日,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改选第三届董事会,会议选举黄俊烈先生(又名:黄光裕)、许钟民先生、段永基先生、鲍克先生、佟锋先生、魏秋立女士担任非独立董事,选举史晋京先生、刘培强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改选第三届监事会,会议选举贾鹏云先生、杜鹃女士、刘力文先生担任股东代表监事。会议还通报了由李斌先生、姚辉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决定。
以上人员任期截止2008年12月31日。
(2)2007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选举许钟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段永基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会议聘任鲍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佟锋先生、周宁先生担任副总裁,聘任王志国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聘任王冬梅女士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聘任黄志宇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王磊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人员任期截止2008年12月31日。
(3)2007年5月18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易永发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任期截止2008年12月31日。
第四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1、经营环境讨论
2007年8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其中,深圳、北京等城市上涨较快。深圳已连续17个月同比涨幅超过10%,其中2007年6月份达15.9%;北京已连续14个月同比涨幅超过8%,其中6月份达9.5%。
近两年,由于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尤其是商业、高档住宅类项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土地市场的管理也更为严格。今年以来,央行在1月5日、2月16日、4月5日、4月29日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3月18日、5月19日、8月15日三次上调基准利率。加息特别是住房贷款利率提高,将会对打击炒房,抑制住房价格过快增长起到积极作用。但对于普通购房人而言,加息则意味着超出预期的额外负担。以50万元20年期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为例,加息前,按实际最优惠利率6.12%计算,利息总额为368,045.35元。加息后,最优惠利率调整为6.2730%,利息总额为378,723.29元,增加约10,678元。联系到最近7个月内3次加息、33个月内(自2004年10月以来)7次加息,购房人累积的房贷负担已不可忽视。以50万元20年期贷款计算,还款额增幅超过了10%。这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还是有压力的。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缜密的政策研究和大量的市场分析,没有选择商品住宅为主要发展方向,而是将主业定位于科技地产,将“中关村”的品牌效应与科技理念应用于地产开发,结合奥运的发展契机,力争形成一整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自己特色的集约型发展模式。
2、报告期工作回顾
面对众多严峻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积极应对、妥善解决,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中关村建设担保总额合计比2006年12月31日减少3.12亿元,其中:本公司减少18,345万元,主要有为北京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为中关村建设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5,845万元按揭贷款担保;中关村建设减少12,908万元,主要有为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为北京金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2,000万元担保、为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700万元担保、为北京中谷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1,900万元担保;中关村与中关村建设贷款总额合计比2006年12月31日减少1.56亿元,其中:本公司减少4,082万元;中关村建设减少11,492万元,主要有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的5,000万元贷款、在中国建设银行建国支行的1,200万元贷款,在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3,000万元贷款。
(1)股改实施,规范治理
2007年1月9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标志着上市公司的治理进入到新的阶段。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通过业绩承诺和CDMA担保解决承诺,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和盈利水平,保证公司运作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整合资源,明确主业
为配合公司业务重组,履行《收购报告书》中北京鹏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泰投资)“以市场公允价格将其所持有的中关村建设48.25%股权全部转售给本公司”和“以应收款项收购大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持的中关村建设6%的股权”的承诺。经与大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公司)协商,公司以2,400万元应收款项及96万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2,400万股权(占中关村建设总股本的6%)。本次收购有利于解决大成公司长期拖欠的往来款问题,本公司合并持有中关村建设45%股权,为下一步将中关村建设48.25%股权置入工作打下了基础。
考虑公司目前缺乏资金,公司同意以持有的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33.33%股权与鹏泰投资持有的中关村建设48.25%股权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中关村建设93.25%的股权,实现对中关村建设的绝对控股,并可更多分享中关村建设未来的成长收益,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为配合本次资产置换,由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北京鹏房)对中关村建设实施债务重组,有效的提升了置入资产质量,降低其负债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3)债务重组,盘活资产
经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本公司以中关村科贸中心部分写字楼及商铺抵偿该集团9,000万元逾期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此举既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又降低了财务费用,盘活了存量资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693,2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08%;净资产为50,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9%。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81,9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68%;利润总额为-4,54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9.51%;净利润为-4,9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32%。
3、财务分析:
200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17万元,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及建安施工业务和生物医药的销售收入。
(1)经营成果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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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报告期 去年同期 增减(%) 变化原因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81,917.07 24,623.42 24,623.42 232.68% 合并范围变化造成营业收入增
加
营业利润 -4,560.09 -6,060.98 -6,030.22 24.76%
净利润 -4,935.12 -5,628.33 -5,595.5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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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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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 变化原因
总资产 693,242.40 826,031.80 -16.08%
股东权益 50,356.72 53,562.77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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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行业分布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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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建安施工房地产开发 61,112.18 56,753.87 7.13% 775.33% 791.36% -1.67%
生物医药 17,699.88 3,481.85 80.33% 32.00% 5.42% 4.96%
信息化服务 376.12 319.54 15.04% -26.93% -10.77% -15.38%
其他 2,728.89 1,925.50 29.44% -26.61% -27.28% 0.65%
合计 81,917.07 62,480.76
其中:关联交易 无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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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地区分布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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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 本期营业收入 去年同期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北京地区 81,917.07 24,623.42 232.68%
其他地区
分部间抵消
合计 81,917.07 24,623.42 2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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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增加合并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及建安施工形成的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同比未发生较大变化
4、报告期内无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5、报告期内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达到10%
6、经营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上半年,主要有以下问题困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①担保数额巨大。其中涉及广东CDMA项目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31.2亿元贷款和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的2.7亿元贷款均已逾期,公司作为担保方,正协调相关各方,争取年底前解决。
②财务负担大。公司积极偿还贷款,改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0.41亿元;公司所属中关村建设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1.15亿元,尽管偿还力度大,但由于历史负担沉重,公司合并范围贷款余额仍有近17亿元,其中近41%逾期,需要支付高额的贷款利息和罚息。
③重大担保涉诉案件及坏帐的处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清收应收款项,化解担保风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④房地产项目因施工滞后,销售未能取得预期进展,公司将加快施工进度,增强销售举措,力争年内结利。
下半年,公司将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努力盘活哈尔滨淞北项目、美仑花园项目和亚洲花园项目等存量资产,提高核心竞争力,尽快扭转目前中关村亏损的势头,实现公司股改时的业绩承诺。
三、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结果
公司1999年度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106,382万元,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
2、非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1)关于设立北京益民康诺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定,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益民康诺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康诺公司)。新设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学药的研究、开发,注册资本1,500万元,本公司现金出资1,350万元,持股比例90%;北京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10%。
经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公司将所持益民康诺公司的90%股权按法定程序转让给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股份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金额为1,350万元。
(2)受让大成公司所持中关村建设公司股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公司同意以2,400万元应收款项及96万元现金收购大成公司所持的中关村建设2,400万股权(占中关村建设总股本的6%)。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合并持有中关村建设45%股权。
四、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前次定期报告披露盈利预测情况的比较
2007年4月25日,公司在《第一季度报告》中做出业绩预告公告(详见公告:2007-017号),预计公司2007年度中期实现盈亏持平。2007年7月13日,公司根据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07年度中期亏损额为4,000万元~5,000万元,与2006年度同期基本持平。详见公告2007-031号。
五、2007年度1~9月盈利预测
鉴于银行债务重组难以在2007年9月底以前取得实质进展;房地产项目销售尚未达到结利条件;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尚未批复,公司资产置换和处置进程延后,经初步测算,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仍将亏损,亏损额预计为7,000万元~8,000万元。如上述对利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相应调整利润预测。
第五章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进行公司治理的专项活动,特邀公司法律顾问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讲解《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组织上述人员参加北京证监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则培训,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通知》要求,有组织的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
公司以促进发展,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逐步对治理架构进行完善。长期困扰公司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问题在新股东正式入主后得到解决,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了顺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新局面,依据公司股东变更的新情况,董事会建立、健全了公司规章制度和理顺了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以下主要规章:《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修订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上报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订《薪酬管理办法》,通过细化高管人员、中层经理及普通员工的任务、责任,落实薪酬标准,使薪酬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通过明确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制订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有独立董事参与,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人事任免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占绝大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使公司决策层面的治理水平更加科学、严谨。同时在各专门委员会设定相关高管人员为无表决权的特约委员,这是对专门委员会议事的有益补充,特约委员基于对公司、行业等情况的专业了解,为所议事项提供建议、咨询,使决策更为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及本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上半年出现亏损,公司2007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母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对中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 2001年12月20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1)一中民初字第5083号]《民事调解书》,中育公司应在调解书生效后的五个月内还清所有欠款(包括本金与利息)共641万元。中育公司于《民事调解书》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于2002年3月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通过各种调查手段,发现中育房地产公司现无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02年11月28日做出裁定,中止该案执行。目前,由于发现中育房地产公司股东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经本公司申请法院已恢复执行,并将该单位追加为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2)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市西城支行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诉讼 公司因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广夏)在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市西城支行(以下简称:西城支行)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而被西城支行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一案,2002年3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2)宁经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对银广夏在西城支行的5,000万元贷款本金及518,795.5元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02年4月12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二审已经审理终结,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03年3月19日,收到宁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工行西城支行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四环医药公司8,000万股权。由于银广夏所有工行的债务已打包交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经三方协商,在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2,000万元的条件下(包括以前年度已支付的110万元),免除本公司就该5,000万元所承担的担保责任,同时,本公司被查封的北京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股权全部予以解封(详见2006年10月24日2006-40号《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2006年9月15日,本公司与银广厦签订还款协议,约定于2007年9月30日前银广夏应偿还本公司2,000万元及利息,若银广夏在还款期限内增发新股,本公司有权优先购买。
(3)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对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诉讼 公司为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洋公司)在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的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一案,由于蓝海洋公司不能按时还款,信用社营业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蓝海洋公司还款及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04年4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3)一中民初字第440号]判决,判决本公司对蓝海洋公司的贷款及其利息和承担担保责任。由于蓝海洋公司没有履行判决,2003年7月3日,信用社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代偿64.9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并准备拍卖蓝海洋项目,预计该项目处置完后,该公司与信用社之间的债务履行完毕,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将解除。
(4)本公司对北京万佳房地产公司的诉讼 北京万佳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万佳公司)欠本公司往来款人民币17,075,444.07元(截止至2003年2月10日)一案,由于经过多次催促后万佳公司仍不还款,本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9月27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03)二中民初字第1978号] (详见2003年10月14日公告2003-021号),判决万佳公司偿还本公司垫资款本金1,500万元,并支付利息796,500元,担保人中瑞原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3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4)高民终字第11号]终审判决,驳回二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由于万佳公司及中瑞原汇公司没有按时履行判决,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万佳公司的部分财产,万佳公司还款910万元。2006年3月26日公司与万佳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万佳公司以一辆价值60万元的奔驰汽车及价值600万元的房屋抵偿债务,目前汽车和房屋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案终结。
(5)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支行对北京国信华电贸易物资公司及本公司的诉讼 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贸易物资中心(以下简称:国信华电)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支行的3,350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提供2,345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由于国信华电未能按时还款,农行西城支行起诉国信华电及本公司,要求国信华电还款,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2年 12月19日和2003年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做出[(2002)西民初字第10897号]、[(2003)西民初字第1356号]、[(2003)西民初字第1357号]、[(2003)西民初字第1359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西城支行同意国信华电于2003年6月30日前偿还350万元及利息,2003年8月14日前偿还1,995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1,000万元,该部分担保解除。本公司已就代偿部分提起诉讼,行使追偿权。本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1,600万股股权被法院查封。公司现正与国信华电及西城支行协商重组,以解决西城支行剩余部分债务。
(6)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对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诉讼 公司为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达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已于2002年11月29日到期,债务人华运达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已将华运达公司及本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3)高民初字812号]判决(详见2003年12月10日公告2003-025号),本公司对华运达的1.5亿元贷款及其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已申请强制执行(详见2004年4月27日公告2004-013号),并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000万股权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750万股权以及中关村科贸中心部分房产。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与该行协商债务重组。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代偿3,570.40万元,就代偿的3,570.40万元,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追偿权。就剩余部分债务,也已经与建设银行达成和解意向。
(7)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纠纷诉讼 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天空)委托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提供1,5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1年8月23日至2002年8月23日,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了担保。由于福州华电至今未能偿还贷款,2004年9月6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详见2004年9月21日公告2004-028号)托普天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衍生利息,2004年10月25日该院做出裁定:托普天空对本公司没有诉权,驳回起诉(详见2004年11月3日公告2004-031号)。2005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详见2005年1月27日公告2005-002号),托普天空就本案以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为被告,福州华电及本公司为第三人再次提起诉讼,2005年2月5日,该院裁定:中信实业银行闽都支行就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详见2005年2月22日公告2005-004号)。2005年4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应诉通知书》(详见2005年5月10日公告2005-016号),该院受理本案。2005年10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榕民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详见2005年10月15日公告2005-029号),判决公司对其中的1,392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2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闽民终字第531号《民事判决书》(详见2006年3月1日公告2006-007号),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托普天空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未对本公司采取强制措施。
2、合并范围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中关村建设对北京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
中关村建设总承包凯瑞房地产公司、东润投资集团公司开发的月亮河美家园项目,凯瑞房地产公司、东润投资集团公司累计支付工程款1.04亿元。中关村建设报送的结算价格约为2.25亿元,但凯瑞房地产公司、东润投资集团公司拒不结算,反以中关村建设违约为由起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中关村建设之间的合同并交付施工现场。2006年11月20日,中关村建设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凯瑞房地产公司、东润投资集团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约121,459,555元以及相应违约金。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中关村建设对秦皇岛圣地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
中关村建设总承包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开发的秦皇岛华商大厦工程,但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一直拖欠约1,707万元的工程款本金。中关村建设于2004年6月9日起诉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及相应违约金,2004年10月18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4)秦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17,070,751.54元以及违约金265,045.70元,秦皇岛圣地置业公司拒不履行判决。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3)中关村建设对三河燕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
中关村建设总承包三河燕庆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燕庆明珠大厦工程,但三河燕庆房地产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2005年3月16日,中关村建设起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三河燕庆房地产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共计57,812,312.6元,并解除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作协议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4)中关村建设对北京时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
中关村建设总承包时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美好时光项目工程(工程地点在内蒙古科右中旗),因时光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2006年1月,中关村建设起诉至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时光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006年8月10日,双方进行调解,时光房地产公司分期向中关村建设支付工程款、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共计1,130.25万元。但时光房地产公司未严格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仅支付了100万元。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5)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关村建设的诉讼
2000年11月15日,中关村建设与海南源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中关村建设以5,750万元受让源集公司在北京中源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同日,中关村建设、海南源集公司、信远集团公司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协议》,约定信远集团公司代中关村建设支付股权转让款1,750万元,信远集团公司于同年12月29日支付了该款项。2001年3月9日,中关村建设向信远集团公司借款4,0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2006月6月12日,信远集团公司起诉中关村建设,要求中关村建设支付5,750万元借款及利息1,630万元。2006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二中民初字第100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关村建设清偿5,750万元借款本金,1,630万元的利息诉请被驳回。判决生效后信远集团申请强制执行,二中院执行庭查封了中关村建设办公楼。
(6)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中关村建设为被执行人的诉讼
2006年8月23日,中关村建设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听证会通知,通知中关村建设被兖矿集团公司申请追加为其与北京富瑞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原因是中关村建设为富瑞达公司的股东,但于2001年抽回了2,000万元出资,应该在2,000万元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007年7月11日,山东省高院送达(2005)鲁执字第19-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关村建设在抽逃资金范围内对兖矿集团公司承担责任,并于裁定书送达10日内向兖矿集团公司支付2,000万元,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详见2007年7月14日公告2007-032号)。2007年8月13日,公司从中关村建设获悉: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执字第19-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预查封中关村建设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2号力鸿生态花园房产中23至25层所有房屋,共计30套,查封期限2年,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详见2007年8月15日公告2007-042号)。
(7)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关村建设的诉讼
2002年2月4日,中关村建设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书》,约定中关村建设向光彩集团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如未按期归还,则中关村建设在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全部股权归光彩集团公司所有。后中关村建设未能按时归还借款,2004年7月30日,中关村建设向光彩集团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若2004年12月30日前不能偿还8,000万元借款,则将持有的武汉王家墩公司的8,000万股股权作为对价偿还。但中关村建设仍未能按期偿还。2006年10月30日,中关村建设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得知民生典当公司起诉中关村建设,民生典当公司称2006年8月9日其与光彩集团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光彩集团公司将上述《借款协议书》、《承诺函》项下权利全部转让给了民生典当公司。民生典当公司故诉请中关村建设将上述8,000万股股权过户至其名下。因中关村建设提出管辖权异议,一中院已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8)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对中关村建设的诉讼
2005年12月31日,昂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借款2,700万元,中关村建设对此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昂展投资公司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尚欠1,7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清偿。2007年1月15日,中关村建设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中信银行诉请昂展投资公司清偿借款,并诉请中关村建设承担连带责任。中关村建设经过对昂展投资公司深入调查,发现其拥有的房地产项目足以偿还上述贷款,中关村建设正协调各方,督促昂展投资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9)中关村建设对亚星腾飞计算机软件发展有限公司、甘肃西兰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星数码科技园有限公司的诉讼
2001年5月28日,亚星腾飞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3,000万元,中关村建设对此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亚星腾飞公司为中关村建设提供反担保,并提供西兰科技实业公司所有的“西兰大厦”作为中关村建设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抵押物。借款到期后,亚星腾飞公司未能及时清偿借款,2003年12月12日,中关村建设向东北旺信用社出具承诺书,承诺代亚星腾飞公司偿还2,000万元,同日,亚星数码公司向中关村建设出具担保函,为代偿2,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此后,中关村建设代偿了该2,000万元借款。2004年7月6日,中关村建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中院组织拍卖西兰科技公司的抵押物以清偿中关村建设代偿的2,000万元,拍卖款不足清偿部分亚星腾飞公司、亚星数码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4年12月8日,一中院做出(2004)一中民初字第84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中关村建设的诉讼请求。2005年5月26日,北京中谷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收购该笔债权,并以对中关村建设的债权抵消其中2,000万元,现尚欠的500万元及有关费用承诺以资产进行担保。
(10)中关村建设对北京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力鸿兴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
2006年4月6日,中关村建设、民福房地产公司、力鸿兴业房地产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1)民福房地产公司、力鸿兴业房地产公司共同向中关村建设偿还6,600万元;(2)民福房地产公司向中关村建设偿还1,600万元,力鸿兴业房地产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民福房地产公司向中关村建设偿还150万元,力鸿兴业房地产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综上,民福房地产公司、力鸿兴业房地产公司总共须向中关村建设偿还8,350万元。同年4月7日,三方对以上《还款协议书》在北京市公证处进行了强制执行公证。但民福房地产公司和力鸿兴业房地产公司均未履约,故中关村建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11)中关村建设对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溪翁庄村民委员会的诉讼
2000年,中关村建设欲在溪翁庄征地开发度假山庄,同年8月6日,中关村建设与溪翁庄村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约定征地290亩,征地补偿费1,200万元。协议签订后,中关村建设按约定支付了450万元,但由于诸多原因,征地工作一直未能完成。2006年6月30日,中关村建设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溪翁庄村委会退还中关村建设45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100万元。2006年12月13日,二中院做出(2006)二中民初字第117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书》无效,溪翁庄村委会向中关村建设返还45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自2001年1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溪翁庄村委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20日,北京高院做出(2007)高民终字第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溪翁庄村委会未按判决履行,中关村建设已向二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12)北京中恒泰通风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对中关村建设的诉讼
2007年1月16日,中关村建设的分公司装饰分公司与中恒泰公司对帐,确认装饰分公司欠中恒泰公司工程款为:森豪公寓工程6719,499元、中关村建设大厦工程173,800、中关村科贸改造工程185,517元,合计为7,078,816元。2007年5月9日,中恒泰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关村建设及装饰分公司向其支付欠款7,078,816元、违约金2,302,763.59元(截至2007年4月20日,之后的续算)。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已编入上一期年度报告,但当时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涉及金额28,607.65万元;因合并范围变化,增加的以前年度发生而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设计金额45,341.02万元;发生在编制上一期年度报告之后的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涉及金额4,638.16万元;因诉讼仲裁计提的预计负债16,930.10万元。
四、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介绍,以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1、受让四环有限股权、转让中关村青创公司股权
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与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青创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经董事会审批的定价标准受让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有限)7.61%股权;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同等条件受让中关村青创公司持有的四环有限1%股权(详见2007年4月17日公告2007-013号)。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转让中关村青创公司股权事宜,报告期内尚无进展。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4年8月14日公告2004-021号。
2、与自来水集团达成债务重组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集团)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发放的1亿元、1年期的委托贷款已于2007年1月27日到期,公司以所持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亿股股权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逾期委托贷款余额为9,000万元。
鉴于上述贷款已逾期,为解决此债务问题,经与自来水集团协商,本公司同意以中关村科贸中心15层、18层写字楼及5层部分商铺,合计建筑面积6,023.10平方米的未售房产,全额抵偿自来水集团公司9,000万元逾期委托贷款本金,以及自双方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之日起至房产过户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债务抵偿协议》尚未签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25日公告2007-019号。
3、受让大成公司所持中关村建设公司股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公司同意以2,400万元应收款项及96万元现金收购大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的中关村建设2,400万股权(占中关村建设总股本的6%)。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合并持有中关村建设45%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4月25日公告2007-020号。
4、设立和转让益民康诺公司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益民康诺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康诺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本公司现金出资1,350万元,持股比例90%;四环有限现金出资150万元,持股比例10%。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所持益民康诺公司的90%股权按法定程序转让给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金额为1,35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经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5、转让深圳中关村股权
公司同意按照法定程序以460万元转让所持的深圳中关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关村,注册资本1,000万元)38%股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深圳中关村股权,形成本年度投资收益202.12万元。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经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6月23日公告2007-026号。
6、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中的相关描述。
7、对北京大中关幕墙装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关幕墙公司)的清算工作:因公司与外方股东就大中关幕墙公司清算方案未达成一致,该公司清算工作拖延至今。经与外方股东协商,考虑到中外合资企业清算程序复杂,双方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35%股权全部转让给外方股东指定的第三方自然人,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适当溢价,抵扣部分本公司拖欠大中关幕墙公司工程款,不足部分分期支付。目前大中关幕墙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4月15日公告2006-015号。
8、成立“北京中关村木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工作:报告期内尚无进展。
经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5年5月27日公告2005-019号。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交易的重大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重大关联交易
为加快上市公司重组,履行《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重组计划,经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合法持有的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33.33%股权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鹏泰投资)合法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设)48.25%股权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中关村建设93.25%的股权,中关村建设将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易过程中同时由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北京鹏房)对中关村建设实施债务重组,承接其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支行本金22,450万元债务及对鹏泰投资的本金5,000万元债务(本金共计27,450万元),以及截至协议签署日中关村建设所欠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的利息、复利、违约金等。
鹏泰投资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资产置换构成重大关联交易。鹏泰投资派出的董事:黄俊烈先生、魏秋立女士、鲍克先生、佟锋先生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均回避表决。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既定方针,对确立、巩固以科技地产为主业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资产置换交易将中关村建设48.25%的股份置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中关村建设93.25%的股份,实现对中关村建设的绝对控股,并可更多分享中关村建设未来的成长收益,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3)为配合本次资产置换,北京鹏房对中关村建设进行的债务重组有助于提高置入资产质量、降低其负债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本次资产置换的重要组成部分。
(4)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过程中,鹏泰投资派出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007年6月27日,鹏泰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同日北京鹏房与中关村建设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
交易生效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中关村建设200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8,127.60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467%,根据证监会105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本次资产置换构成重大资产置换行为,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述内容详见2007年6月28日公告2007-027号、029号《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同日公告2007-028号《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7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公司的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071250号)。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未有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者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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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 担保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备注
协议签署日 万元) 型 完毕 联方担保(
期) 是/否)
(1) 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 2002-4-29 995.00 连带责 2002-4-29至20 否 否 说明(1)
心 任担保 04-11-30
(2) 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 2001-8-23 1,500.00 连带责 2001-8-23至20 否 否 说明(2)
任担保 04-8-23
(3) 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 2000-7-26 2,935.00 连带责 2000-7-26至20 否 否 说明(3)
限责任公司 任担保 03-8-26
(4) 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 2001-11-30 11,500.00 连带责 2001-11-30至2 否 否 说明(4)
限责任公司 任担保 004-11-29
(5)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 958.00 按揭担 否 否 说明(6)
房承购人 保
(6)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 3,697.27 按揭担 否 否 说明(6)
房承购人 保
(7) 蓝筹名座商品房承购人 2,030.41 按揭担 否 否 说明(6)
保
(8)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 870.27 按揭担 否 否 说明(6)
房承购人 保
(9)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 22,960.31 按揭担 否 否 说明(6)
房承购人 保
(10) 蓝筹名座及蓝筹名居商品 2,730.00 按揭担 否 否 说明(6)
房承购人 保
母公司对外担保小计 50,176.36
(1) 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 2001-6-28 256,000.00 连带责 2001-6-28至2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任担保 06-7-28
(2) 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 2001-12-29 51,000.00 连带责 2001-12-29至2
有限责任公司 任担保 006-7-28
(3) 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 2002-6-20 5,000.00 连带责 2002-6-20至20
有限责任公司 任担保 06-7-28
(4) 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 2002-3-26 27,000.00 连带责 2002-3-26至20
有限责任公司 任担保 06-3-25
母公司对联营及参股公司担保小 339,000.00
计
(1)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 2007-5-31 17,850.00 2007-5-31至20
有限公司 08-5-3
(2) 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 2006-10-16 2,150.00 2006-10-16至2
责任公司 007-10-15
(3) 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 2006-10-27 1,100.00 2006-10-27至2
责任公司 007-10-26
(4) 北京中宏成模架租赁有限 2003-9-1 1,200.00 2003-9-1至200
责任公司 7-8-30
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小计 22,300.00
(1) 北京中谷成开发建设有限 2003-12-25 800.00 2003-12-25至2
公司 005-5-18
(2)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 2003-6-25 46,000.00 2003-6-25至20
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6-24
(3)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 2004-3-30 35,000.00 2004-3-30至20
有限公司 19-3-29
(4) 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 2005-11-2 2,500.00 2005-11-2至20
公司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