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吕士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人龙先生、总会计师陈积铮
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春林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重要事项
六、财务报告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MINFENG SPECIAL PAPER CO.,LTD.
英文名称缩写:MFSP
2、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股票代码:600235
3、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用里街70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用里街70号
邮政编码:314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minfenggroup.com
公司电子信箱:mfzqb@mail.jxptt.zj.cn
4、法定代表人:吕士林
5、公司董事会秘书:郑健
联系地址:浙江嘉兴市用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2812992
传真:0573-2812992
电子信箱:mfzqb@mail.jxptt.zj.cn
证券事务代表:谢贵兴
联系电话:0573-2812992
传真:0573-2812992
电子信箱:mfzqb@mail.jxptt.zj.cn
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1月12日
第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0年5月25日
第二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1月15日
注册登记地点: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1005253
税务登记号码:330401710959275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流动资产 552,746,340.20
流动负债 712,378,204.79
总资产(元) 2,142,574,742.8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39,196,133.40
每股净资产 3.186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1545
报告期(1-6月)
净利润 28,337,48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359,170.19
每股收益 0.108
净资产收益率(%) 3.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9,782.22
解释说明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期末 年度期末增减
(%)
流动资产 564,884,313.27 -2.15
流动负债 572,879,400.39 24.35
总资产(元) 1,984,788,354.30 7.9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50,368,644.75 -1.31
每股净资产 3.2284 -1.3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2080 -1.67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净利润 27,778,030.25 2.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762,762.33 10.08
每股收益 0.105 2.86
净资产收益率(%) 4.76 -28.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01,331.57 -8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84.24%
的主要原因:1、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资金增加;2、国
解释说明
际木浆市场价格和国内原煤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在低位时适
时增加库存量。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涉及金额(税后):-21,681.54元
其中: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政府补贴--财政补贴 840,000.00
政府补贴--出口商品贴息 41,782.00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3,315.49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185.40
营业外支出—“三废”支出 1,348,583.13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数 -444,989.50
合 计 -21,681.54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536户。
2、报告期内民丰集团公司是唯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报告期
内,持有股份数量为17346万股,均为国有法人股。其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的情
况。
3、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增减 数量 (%)
民丰集团公司 0 173460000 65.85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106 7207173 2.74
杭州金理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6667 2905800 1.10
浙江省信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0 1200000 0.46
嘉兴市商贸资产经营投资有限
0 910000 0.35
公司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2619 897148 0.34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0 820000 0.31
陆勤勤 -29200 515183 0.20
深圳市国傲通实业有限公司 0 425584 0.16
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418700 0.16
质押或冻
股份类
股东名称(全称) 结的股份 股东性质
别
数量
民丰集团公司 未流通 无 国有法人股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杭州金理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浙江省信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嘉兴市商贸资产经营投资有限
未流通 不详 发起人法人股
公司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陆勤勤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深圳市国傲通实业有限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已流通 不详 社会公众股
4、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07173
杭州金理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905800
浙江省信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97148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20000
陆勤勤 515183
深圳市国傲通实业有限公司 425584
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18700
胡桃英 374985
方木良 368505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A、B、H股或其它)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杭州金理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A股
浙江省信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A股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A股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A股
陆勤勤 A股
深圳市国傲通实业有限公司 A股
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A股
胡桃英 A股
方木良 A股
关于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的说明:
(1)公司未知以上股东(包括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民丰集团公司是国有法人股东。
(3)民丰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半年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银根紧缩、原
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
造纸用主要原材料木浆价格继续呈上涨趋势,1-6月份漂白木浆每吨平均价格比去年同
期上升15.37%;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引发煤电油运全面紧张,公司由于
自备电厂,并未受到电荒严重影响,但由于电煤供应频频告急引发煤炭价格飞速上涨,
公司主要煤种1-6月份平均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其涨幅达87%。
但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继续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克服种种
困难,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2749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2077万元增加5415万元,增幅为
24.5%;实现利润总额331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918万元减少604万元,减幅为15.4%;
实现净利润为2834万元,比去年同期2778万元,增加56万元,增长率为2.0%。
1、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
同期变化见下表:
金额(元)
项 目
2004年1-6月 2003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274,924,918.96 220,774,471.85
主营业务利润 82,598,299.76 73,237,083.62
净利润 28,337,488.65 27,778,030.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543,854.00 -143,587,743.12
增减比率
项 目
(%)
主营业务收入 24.53
主营业务利润 12.78
净利润 2.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76
2、财产状况分析
金额(元) 增减比率
项 目
2004年6月30日 2003年6月30日 (%)
总资产 2,142,574,742.821,644,100,791.53 30.32
股东权益 839,196,133.40 583,540,550.22 43.81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属于造纸制造业。主营卷烟配套用纸和特种工业用纸的生产、销售和其他相关
业务。
2、公司产品经营状况
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及其他重要产品有卷烟纸系列、工业配套用纸、描
图纸、电容器纸。详见下表:
主营业务收
毛利率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入比上年同
(%)
期增减(%)
分产品
卷烟纸系列 174,662,736.78 106,132,016.56 39.24 40.71
工业配套用纸 39,603,477.11 40,438,094.48 -2.11 9.65
描图纸 32,350,674.95 22,510,946.01 30.42 23.10
电容器纸 9,390,472.02 7,836,003.59 16.55 6.26
主营业务成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分行业 本比上年同
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
卷烟纸系列 47.97 减少2.98个百分点
工业配套用纸 35.35 减少19.39个百分点
描图纸 25.38 减少1.26个百分点
电容器纸 2.66 增加2.92个百分点
3、主营业务地区情况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262,427,181.91 27.62
国外 12,497,737.05 -17.44
合计 274,924,918.96 24.53
4、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
变化。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6、报告期参股公司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净利润1618.03万元,贡献的投资
收益618.41万元,占本公司的净利润21.82%。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10万美元,截止报告
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9%股权没有变化。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卷烟纸系列及其
他相关纸种。
7、经营中的困难与问题
上半年,由于造纸用主要原材料价格继续呈上涨态势,以及煤炭等能源价格飞速上
涨,致使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在注重产销平衡的同时
,适度提高部分产成品价格;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销比例和拓展U
级卷烟纸的销售市场;开展全员增收节支活动,使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单位消耗有一
定幅度下降。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 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6月24日
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
方式,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及网下机构投资者增
发新股。6月26日确定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发行数量为1560万股。其中
网上发行的数量为8,368,559股,占本次增发数量的53.64%,网下发行的数量为7,231,
441股,占本次增发数量的46.36%。公司本次增发实际募集资金为249,600,000.00元,
加网下发行利息55,790.96元,网上申购部分利息89,533.94元,扣除发行费用12,798,
238.21元后,增发实际募集资金为236,947,086.69元。
(2)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对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根据《招股意向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为投资建设彩色打印纸项目,该项目
总投资为53,853万元。该生产线既生产各类打印纸,又能生产高清晰度专用纸、彩喷相
片纸及激光打印纸。同时为降低经营风险,本项目亦考虑了机台对其它品种的适应性。
作为专项国债贴息项目,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其中22,800万元为向银行借贷享受国债
专项贴息,其余31,053万元中除本次新股增发募集资金解决外,资金缺口部分由企业自
筹解决。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分为部分募集资金、部分自筹资金。列表说明如下(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报告期投入 期末数 资金来源 预算数 项目进度
彩色打印纸项目 10,175.39 20,400.66 募集 23,694.71
彩色打印纸项目 663.19 30,158.29 贷款 30,158.29
合 计 10,838.70 50,558.95 53,853.00 93.88%
对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意向书承诺的资金投向使用。报告期该项目尚在建
设期,未产生收益。
2、非募股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和英国维奥拉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100万美元。公司认缴出资额2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截至2004年6月30
日,公司已出资827,690.00元,折合10万美元,占该公司实收资本50万美元的20%.
(四)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业务,预计公司1-9月份净
利润不会产生大幅度的变动。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搞好信息披露,做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充实了董事会资产处置、投资、贷款审批、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专门增加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一节。这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而且更有
利于实际操作。
(二)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3年年末总
股本263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元现金红利(含税)。
公司于2004年5月27日发布了《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04
年6月1日,除息日为2004年6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4年6月8日。至2004年6月8日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完毕。
2、2004年中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重大诉讼
本公司分别于2003年8月9日(公告编号:临2003-014)、2004年2月7日(公告编号
:临2004-001)公告了富春投资有限公司诉民丰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代付分红款纠纷案、
支付股份转让款案两起诉讼的进展情况。近日,该两案的当事人三方本着友好、协商、
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了庭外和解,并共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
1、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杭经初字第641、642号判决:民丰集团公司及
本公司应支付给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总计为419.3911万美元、24.5568万元人民币。
(2)经三方多次协商,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免除两案违约金50.9911万美元和45
.9万美元;同意减半支付分红款计75.5万美元。以上三项总计减免额为172.3911万美元
。
(3)经以上减免后,民丰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实际应支付给富春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
让款和承包分红款合计为247万美元,折合2044.3202万元人民币(三方商定按7月19日
汇率中间价8.2766计)。两案案件受理费、资产鉴定费24.5568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
总计2068.8770万元人民币。
(4)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到全部款项后负责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有关结
案手续。
2、协议执行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三方签署协议后,民丰集团公司履行了独立承担诉讼结果的承诺,于7月23日由其
向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全部款项。
本公司在该两案中没有支付任何款项,未受到任何损失。该案现正在办理结案手续
。
本公司于7月27日披露了上述诉讼进展情况,详见7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
本期数
企业名称
金 额 定价政策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 27,000,440.32 市场价
上年数
企业名称
金 额 定价政策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 20,532,986.151 市场价
注:关联交易的发生额主要是为关联企业销售纸浆、原材料、副产品(水、电)等
。
2、公司与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
余 额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应收账款
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 255,328.49
嘉兴市民丰精细化工厂 89,870.92
嘉兴市民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23,329.59
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332.6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民丰服务有限公司 991,333.76
小 计 1,360, 195.38
其他应收款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 746,593.57
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 25,365.90
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
民丰塑料制品厂
嘉兴市民丰精细化工厂
嘉兴市民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414.42
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16,560.71
小 计 791,934.60
预付账款
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0.00
小 计 9,000,000.00
应付账款
民丰集团秀洲纸业有限公司 734,038.98
小 计 734,038.98
其他应付款
民丰集团公司 12,920,011.64
浙江兴加纸业有限公司
民丰集团秀洲纸业有限公司 133,250.44
嘉兴市民丰服务有限公司 427,595.32
小 计 13,480,857.40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期初数
应收账款
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
嘉兴市民丰精细化工厂
嘉兴市民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民丰服务有限公司
小 计
其他应收款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 3,937,255.29
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 31,889.81
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 14,386.12
民丰塑料制品厂 1,708.81
嘉兴市民丰精细化工厂 392,399.24
嘉兴市民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6,346.03
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5,469.11
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小 计 4,389,454.41
预付账款
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7,000,000.00
小 计 7,000,000.00
应付账款
民丰集团秀洲纸业有限公司 5,809.87
小 计 5,809.87
其他应付款
民丰集团公司 2,656,805.07
浙江兴加纸业有限公司 80,423.42
民丰集团秀洲纸业有限公司 283,250.44
嘉兴市民丰服务有限公司 305,194.04
小 计 3,325,672.97
占全部应收(预收)应付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 (预付)款余额的比重(%)
期末数 期初数
应收账款
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 0.21
嘉兴市民丰精细化工厂 0.07
嘉兴市民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0.02
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略
嘉兴市民丰服务有限公司 0.82
小 计 1.12
其他应收款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 32.61 59.27
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 1.11 0.48
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 0.22
民丰塑料制品厂 0.03
嘉兴市民丰精细化工厂 5.91
嘉兴市民丰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0.10
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0.15 0.08
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 0.72
小 计 34.59 66.09
预付账款
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70.84 60.38
小 计 70.84 60.38
应付账款
民丰集团秀洲纸业有限公司 3.41 0.03
小 计 3.41 0.03
其他应付款
民丰集团公司 59.41 19.24
浙江兴加纸业有限公司 0.58
民丰集团秀洲纸业有限公司 0.61 2.05
嘉兴市民丰服务有限公司 1.97 2.21
小 计 61.99 24.08
(六)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
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
(1)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互保单位,已订立互保协议
。截止半年报公告日本公司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400万元。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2)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互保单位,已订立互保协议
。截止半年报公告日本公司为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403万元。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互保单位,已订立互保协
议。截止半年报公告日本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00万元
。
(4)报告期内,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
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截止半年报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9703万元。
3、报告期内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财计划。
(七)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本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
鉴于民丰集团公司为持有本公司65.85%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为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
股地位与本公司在经营业务上可能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及造成不良后果,保护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于2002年4月7日与民丰集团公司签订《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协议》,以规范双方行为。
民丰集团公司在“协议”中承诺:在本公司正式设立、合法持续经营期间并且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不参与、不经营和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业务
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民丰集团公司如有违反本协议
的情况,应将其所获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在民丰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该协议不可撤消。
报告期内,民丰集团公司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没有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八)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
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九)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就公司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认真核查,为落实《通知》精神,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关于对外担保的具体规定,此举有利于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经核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的50%。
(十)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索引:
公告编号 刊登日期 公告内容 报刊名称
临2004-001 2004/2/7 诉讼事项公告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关于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02 2004/2/13
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关于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03 2004/3/2
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04 2004/3/6
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07 2004/4/10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08 2004/4/28
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09 2004/4/28 董事会担保公告
中国证券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10 2004/5/13
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关于为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11 2004/5/18
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临2004-012 2004/5/27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 刊登日期 版面
临2004-001 2004/2/7 31
34
6
临2004-002 2004/2/13
7
34
临2004-003 2004/3/2
7
43
临2004-004 2004/3/6
47
23
临2004-007 2004/4/10
B26
34
临2004-008 2004/4/28
38
34
临2004-009 2004/4/28
38
23
临2004-010 2004/5/13
22
23
临2004-011 2004/5/18
30
22
临2004-012 2004/5/27
30
六、财务报告
(一)会计报表(附后)
(二)会计报表附注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2004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发[1998]201号《关于设立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民丰集团公司为
主发起人,吸收浙江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及吕士林、商人龙、王柏松、王柏乔、吴建强、
祝永栽、万济生等七位自然人现金入股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1998年11月12日登记成立
,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登记号为330000100525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125,000,000.00元,折1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49号文批准,公司A股股票5,200万股
于2000年5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公开发行。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77,0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
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0]第63号《验资报告》。公司取得了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同前。
根据公司2003年3月28日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00
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70,8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截至2003年4月14日,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
执行完毕。2003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37号文核准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经上述变更
后,公司总股本263,400,000.00元,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
出具了浙天会验[2003]第71号《验资报告》。公司取得了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同前。
本公司属造纸行业。经营范围: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车船及机械设备维修;化工原
料(不含危险品)、热、电、水的生产;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范围从事进出口业
务。
公司下设1家分公司和3家子公司。本会计报表,为母公司和上述子公司的合并报表
,全面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
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
生的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
购建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
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六)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享有并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
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出
售的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后的差额
,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出售短期投资结转的投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
计算确定。
2.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按投资总体计提跌
价准备。
(八)坏账核算方法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的6%计提。
2.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九)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包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
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
等。
2.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除木浆)按计划成本入账,
发出原材料(除木浆)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购入并已验收入库木浆按实际成本入账,
发出木浆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入库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
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于期末结转发出存
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领用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4.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和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
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
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
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
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十)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
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
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
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2.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
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
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
的期限摊销。
自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发布之后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如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3.长期债权投资,以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
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予以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
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
金额较大的,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
益;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期末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
资减值准备。
(十一)委托贷款核算方法
1.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入账。
2.委托贷款利息按期计提,计入损益;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
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3.期末,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
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十二)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
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
2.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5%;土地使用权规定使用年限高于相应的房屋
、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影响金额,也作为净残值预留)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9.50—2.11
通用设备 10—28 9.50—3.39
专用设备 10—22 9.50—4.32
运输工具 12 7.92
其他设备 8—22 11.88—4.32
4.期末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或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
2.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
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
(3)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其他情形。
(十四)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确认原则
因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
合资本化期间和资本化金额的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利
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
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本
化;其他辅助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若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于发生当期确认为
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
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
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为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
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
(十五)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
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
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
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
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摊销。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
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3.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1.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2.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
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十七)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
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1)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
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
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以及其他非现金资产
的使用权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
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2)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十九)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而成。对合营企业,则按比例合并法予以合并。
子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按照母公司统一选用的会计政策厘定,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在合并时抵销。
三、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主要产品”和“副产品-电”按17%的税率计缴,“副产品-汽”、“副产品-水
”按13%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一)控股子公司
企业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 造纸业 1,000万美元
有限公司
嘉兴市民丰建工设计 咨询业 100万元
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 造纸业 2,530万美元
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经营范围 实际投资额 所占权益比例
浙江民丰山打士纸业 生产销售描图纸 750万美元 75%
有限公司
嘉兴市民丰建工设计 造纸设计技术、工 51万元 51%
咨询有限公司 程设计咨询、建筑
装饰设计咨询
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 生产销售卷烟用 1,872万美元 74%
有限公司
水松原纸
(二)其他说明
1.无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子公司。
2.无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无按照比例合并方法进行合并的合营企业。
五、利润分配
公司本期实现母公司净利润33,096,232.92元,加上年初53,710,188.30元,可供分
配利润86,806,421.22元,根据2004年4月9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确定的200
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于2004年6月8日分配现金
股利39,510,000.00元,公司中期期末未分配利润47,296,421.22元。
六、合并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期末数206,427,341.94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现金 40,807.45 24,210.69
银行存款 132,329,065.32 219,899,149.41
其他货币资金 74,057,468.17 83,047,835.84
合 计 206,427,341.94 302,971,195.94
(2)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3)货币资金——外币货币资金
期末数
项 目 原币别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美元 303,524.12 8.2766 2,512,147.73
欧元 200,133.17 10.0738 2,016,101.53
小 计 4,528,249.26
期初数
项 目 原币别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美元 77,908.98 8.2767 644,829.25
欧元 3,354,614.32 10.3383 34,681,009.22
小 计 35,325,838.47
2.应收票据 期末数
19,378,332.04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9,378,332.04 23,253,058.30
合 计 19,378,332.04 23,253,058.30
(2)无用于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
(3)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无外币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期末数113,693,855.26
(1)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110,978,557.34 91.76
1-2年 2,391,470.67 1.98
2-3年 432,137.76 0.35
3年以上 7,148,744.09 5.91
合 计 120,950,909.86 100.00
期末数
账 龄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6,658,713.44 104,319,843.90
1-2年 143,488.24 2,247,982.43
2-3年 25,928.27 406,209.49
3年以上 428,924.65 6,719,819.44
合 计 7,257,054.60 113,693,855.26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93,747,080.30 89.79
1-2年 2,123,230.19 2.03
2-3年 3,889,389.02 3.73
3年以上 4,647,125.02 4.45
合 计 104,406,824.53 100.00
期初数
账 龄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5,624,824.82 88,122,255.48
1-2年 127,393.81 1,995,836.38
2-3年 233,363.34 3,656,025.68
3年以上 278,827.50 4,368,297.52
合 计 6,264,409.47 98,142,415.06
(2)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5名的欠款金额总计为33,059,751.83元,占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的27.33%。
(3)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2,151,882.57
(1)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055,861.10 46.12 63,351.66 992,509.44
1-2年 111,221.30 4.86 6,673.28 104,548.02
2-3年 1,000,000.00 43.68 60,000.00 940,000.00
3年以上 122,154.38 5.34 7,329.27 114,825.11
合 计 2,289,236.78 100.00 137,354.21 2,151,882.57
期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5,170,794.03 77.84 310,247.64 4,860,546.39
1-2年 1,349,928.90 20.32 80,995.73 1,268,933.17
2-3年
3年以上 122,154.38 1.84 7,329.27 114,825.11
合 计 6,642,877.31 100.00 398,572.64 6,244,304.67
(2)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5名的欠款金额总计为1,791,934.60元,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的78.28%。
(3)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预付账款 期末数 12,704,156.90
(1)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金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