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2年配股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03]141号文件《关于对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不予核准的决定》,因公司前两次募集资金投向变化较大,本次募集投资的秦皇岛项目市场风险披露得不够充分、公司盈利能力呈下降趋势等原因,本公司2002年配股申请未通过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鉴于发审委不予通过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配股申请做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特此公告
    
    200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