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报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03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同时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现对年报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路桥-泽国-太平一级公路路桥段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项目实施单位及实施方式:
    根据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运作,由本公司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营运,行使收费经营权。
    2002年8月,由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博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台州市路桥至泽国至太平一级公路路桥段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项目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9,030万元,经营范围为路桥至泽国至太平一级公路路桥段项目投资。本公司投资8,730万元,占公路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6.68%,上海博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占公路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32%。
    以上内容已经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募股资金运用”中作了详细说明。
    2、本公司向公路项目公司拨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02年8月,鉴于募集资金尚未到位,为按照规划要求启动工程施工和按期完工并组建公路项目公司,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8,730万元,注册成立了公路项目公司。自2002年12月17日募集资金到位至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弥补先期对公路项目公司的8,730万元出资外,又向公路项目公司拨入募集资金2,500万元,合计投入11,230万元。
    3、公路项目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路项目公司实际投入到公路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额为10,120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的40.48%。
    该公路项目施工合同总价为185,650,248元,截至2002年12月30日,该项目经监理单位-金华公正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的累计完成的施工工程量为71,839,663元,占合同总价的38.70%。目前该项目仍在投资过程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尚未产生效益。
    因上述补充说明给投资者阅读本公司年报带来的不便,在此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