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行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董事会会
议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陈兆民、董事李新芳、独立董事张志平因事或因病请假,
分别委托叶连捷、沈正中、袁成第行使表决权,本行董事会一致同意此报告。本年
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下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二)法定代表人:陈兆民
    (三)董事会秘书:雷鸣
    证券事务代表:吕旭光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深圳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2080387
    传 真:(0755)2080386
    电子邮箱: fzyhdsh@szonline.net
    (四)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1
    本行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db.com.cn
    电子邮箱:netbank@sdb.com.cn
    (五)本行选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本行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秘书处
    (六)本行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发展A
    股票代码:000001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200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境内审计数 境外审计数
利润总额 558,955,598 558,675,719
净利润 402,360,428 380,099,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5,153,345 382,891,976
主营业务利润 561,748,514 561,468,636
营业利润 561,748,514 561,468,636
投资收益 442,490,935 442,490,935
补贴收入 0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2,792,916 -2,792,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2,136,825 14,550,541,5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87,071,373 8,800,760,212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营业外收入10,887,163元,营业外支出13,
680,079元。
(二)截止报告期末本行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年境内审计数 2001年境外审计数
主营业务收入 4,328,943,726 4,126,950,128
利润总额 558,955,598 558,675,719
净利润 402,360,428 380,099,059
总资产 120,126,983,351 120,134,232,06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627,668,792 4,220,804,065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21 0.20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21 0.20
每股净资产 1.86 2.1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5 2.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 7.48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1.09% 9.0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0.82% 9.43%
项 目 2000年
境内审计调整后 境内审计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2,789,162,688 2,789,162,688
利润总额 503,191,921 546,768,142
净利润 462,975,563 506,551,785
总资产 66,006,167,607 67,227,499,769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3,517,551,493 4,738,883,655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0.24 0.26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0.29 0.32
每股净资产 1.81 2.4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2 2.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82 0.82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3.16% 10.68%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32.48% 30.65%
项 目 1999年
境内审计调整后 境内审计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2,202,737,259 2,349,273,246
利润总额 156,319,131 605,184,420
净利润 105,149,665 555,191,092
总资产 42,734,638,211 45,868,972,050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36,152,055 2,900,830,706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0.07 0.36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0.07 0.36
每股净资产 -0.02 1.8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15 1.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 3.01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 19.14%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 16.33%
(三)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及差异
1、 境内外审计贷款呆帐准备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审计数 境外审计数
一般贷款呆帐准备 专项贷款呆帐准备 合计
年初数 384,455,734 2,144,758,030 2,529,213,764 2,557,940,764
本年提取 150,195,102 60,131,332 210,326,434 273,831,434
核销贷款 -206,157,950 -206,157,950 -206,157,950
年末数 534,650836 1,998,731,412 2,533,382,248 2,625,614,248
    注:境内外财务报告的会计估计完全一致,但对拆放金融性公司计提准备的列
示方式有所不同:境内报告列示在“坏帐准备”项目中,而境外报告列示在“贷款
呆帐准备”项目中。
    2、本年度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及差异调节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净资产 净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按国际会计准则 4,220,804,065 380,099,059 3,839,329,493 462,368,563
调整:
所得税影响 -299,796,510 21,981,490 -321,778,000 607,000
衍生工具 -1,465,440 -89,927 - -
应付股利 -291,873,323 - - -
外币未分配利
润折算差 — 369,806 - -
法定会计报表 3,627,668,792 402,360,428 3,517,551,493 462,975,563
    注:境内外审计重要财务数据差异原因
    (1)因按国际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 按中国会计准
则本行采用应付税款法而产生的差异;(2) 因按国际会计准则对本行外汇远期及掉
期交易采用公允价值列账,按中国会计准则本行在表外科目核算而产生的差异;(3)
因按国际会计准则不确认年末之后提议或宣告的应付股利而按中国会计准则确认本
行年末经董事会决议宣布发放的应付股利;(4) 本行外币未分配利润折算差按国际
会计准则列入当期损益而本行法定会计报表直接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而产生的差异。
    (四)2001年度本行利润表附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有关规定,本行2001年度按境内外审计数计算的净
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境内审计数
项 目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5.49% 15.11% 0.29 0.29
营业利润 15.49% 15.11% 0.29 0.29
净利润 11.09% 10.82%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11.17% 10.89% 0.208 0.21
2、境外审计数
项 目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3.30% 10.93% 0.29 0.29
营业利润 13.30% 13.93% 0.29 0.29
净利润 9.01% 9.43%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9.07% 9.50% 0.20 0.20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调整后)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法
定公益金
期初数 1,945,822,149 1,571,729,344 - -
本期增加 — — 60,354,064 20,118,021
本期减少 — — — —
期末数 1,945,822,149 1,571,729,344 60,354,064 20,118,021
项 目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 3,517,551,493
本期增加 49,763,235 110,117,299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49,763,235 3,627,668,792
    注:变动原因是本行报告期利润增加、计提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所致。
    (六)本行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的规定, “
同一管理层对同一会计期间的同一事项不能作出不同的会计估计,因而就同一事项,
两份财务报告不应存在会计估计差异”。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本行2000年末境内外
呆坏帐准备差异1,104,945,000.00元;另外,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贯彻
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和财会[2001]43号文“实施《企
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本行于2001年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按上述规定调整本行2000年末分支行开办费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116,387,162.25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 程
序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本着稳健原则,经本行董事会和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对以上事项共计1,221,332,162.25元,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会
计报表做出调整;并用资本公积金弥补调整后2000年末未分配利润-1, 221, 332
,162.25元。
    
    
三、银行业务数据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七号—商业银行
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本行各项商业银行财务指标、业务数据和有关情
况如下:
    (一) 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商业银行重要财务数据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总负债 116,499,314,559 62,488,616,114 42,968,141,344
存款总额 87,876,624,109 52,265,332,316 36,789,163,973
长期存款及同
业拆入总额 37,257,529,958 11,402,962,258 8,012,225,051
贷款总额 53,465,083,553 38,211,161,373 26,827,496,487
各类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 26,274,378,117 16,814,317,259 15,849,581,966
进出口押汇 1,014,470,736 858,057,734 1,201,454,265
贴现(不含贴现融资) 2,998,183,586 5,967,822,889 651,150,094
中长期贷款 15,244,101,294 6,324,061,577 2,697,810,951
逾期贷款 729,428,114 2,897,870,617 2,458,933,498
呆滞贷款 7,204,521,706 5,349,031,297 3,968,565,713
注:2000年及1999年财务指标根据当年披露会计报表数据计算。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年末及按月平均计算的年均财务指标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年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资本充足率 10.57 13.88 17.56 15.53 14.17 16.57
贷款质量比例 14.84 17.04 21.76 24.65 22.11 28.98
存贷款比例 57.18 72.32 67.67 71.95 70.12 76.73
短期资产流动性比例
其中:人民币 42.13 34.33 36.90 29.33 35.05 32.97
外币 83.20 155.29 189.71 173.14 162.17 159.79
拆借资金比例(人民币)
其中:拆入比例 0 1.03 0 0.38 0 0.77
拆出比例 4.15 8.36 6 3.65 1.47 1.74
中长期贷款比例
其中:人民币 107.88 110.72 206.67 166.12 109.57 95.84
外币 2.49 2.35 1.62 1.42 1.73 1.4
国际商业借款比例 0 0 0 0 0 0
利息回收率 96.34 85.37 93.12 84.56 84.75 81.4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2、贷款质量比例=不良贷款÷各项贷款余额
    3、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4、短期资产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拆借资金比例
    其中: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余额÷各项存款余额
    6、中长期贷款比例
    其中: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例= 报告日距借款合同到期日超过一年贷款÷报告
日距借款合同到期日超过一年存款
    外币中长期贷款比例= 报告日距借款合同到期日超过一年贷款÷外汇贷款期末
余额
    7、利息回收率=(本年利息收入-本年表内应收利息新增额)÷( 本年利息收入
+本年表外应收利息新增额)
    (三)本行下属分支机构情况
    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行下属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网点名称 地 址 职员数 资产规模 下属网点 下属网点
(人) (万元) 数量 地区分布
总行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 67 447,237 深圳市罗湖区
南中路5047号发
展银行大厦
人民桥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宝 51 111,353 深圳市罗湖区
安南路湖北宝丰
大厦首层
红宝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红 57 118,428 深圳市罗湖区
岭中路7号国际信
托大厦首层
爱国路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爱 15 26,387 深圳市罗湖区
国路10号金通大厦
春风路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春 18 24,272 深圳市罗湖区
风路东康花园首层
福华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福 16 19,220 深圳市福田区
华路178号
红荔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红 20 25,604 深圳市福田区
荔路荔湖花园A座
首层
外经支行 深圳市宝安区前 20 24,944 深圳市宝安区
进路旁外经大厦
观澜支行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 14 21,420 深圳市宝安区
镇新澜大街4048号
宝城支行 深圳市宝安新区宝 9 13,999 深圳市宝安区
安大道48区金成名
苑首层
南园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 12 10,845 深圳市福田区
南路滨河购物中心
左侧
银都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 19 88,915 深圳市罗湖区
东路3010号银都大
厦首层
翠华园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爱国 10 36,804 深圳市罗湖区
路2003号
盐田支行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 83 159,638 5 深圳市盐田区
保税区商业中心
罗湖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 108 249,477 6 深圳市罗湖区
路中民时代广场首层
科技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 77 165,995 2 深圳市福田区
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
发展大厦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 75 163,514 3 深圳市罗湖区
路国贸商住大厦
长城大厦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 98 237,864 5 深圳市福田区
北路盛庭苑北区首层
中电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85 145,300 3 深圳市福田区
中路30号电子科技
大厦
上步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113 305,172 7 深圳市福田区
中路福田大厦一楼
福田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 52 125,566 1 深圳市福田区
路5022号联合广场
华侨城支行 华侨城海景花园裙 76 173,256 4 深圳市福田区
楼首层西
南头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 116 361,736 6 深圳市南山区
路171号发展银行
南头支行大厦
蛇口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 83 127,579 5 深圳市南山区
公园南路36号南苑
小区4号楼
宝安支行 深圳市宝安区新城 94 305,790 4 深圳市宝安区
龙井路
龙华支行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 56 106,817 2 深圳市龙岗区
镇人民路和平大厦
首层
龙岗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深龙 73 165,991 4 深圳市龙岗区
大道恒隆大厦首层
布吉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 69 123,894 4 深圳市龙岗区
镇宝龙路29号宝龙
大厦
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599 1,620,651 15 广州市
新城花城大道66号
海口分行 海口市金龙路22号 71 96,208 2 海口市
珠海支行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 131 209,286 5 珠海市
路18号深圳发展银
行大厦
佛山支行 佛山市祖庙路1号A座 166 591,983 6 佛山市
上海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 417 1,719,449 10 上海市
东南路1351号
杭州分行 杭州市庆春路36号 236 745,775 6 杭州市
三瑞大厦
宁波支行 宁波市江东北路 173 426,158 3 宁波市
138号
温州支行 温州市人民东路国 110 157,600 2 温州市
信大厦
北京分行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 237 748,816 6 北京市
街158号远洋大厦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 125 210,335 2 大连市
路130号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 128 216,733 3 重庆市
湾正街1号
南京分行 南京市中山北路 140 387,235 3 南京市
28号江苏商厦
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 123 108,265 4 天津市
路10号一轻总公司
大厦
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山路138号 80 103,663 济南市
(四)报告期末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五级分类 各项贷款 计提贷款 呆帐准备
呆帐准备
比例
正常 59,526,389,549 1% 595,263,895
关注 2,359,735,668 2% 23,598,069
次级 3,320,562,799 25% 304,282,657
可疑 4,728,168,552 50% 1,473,317,897
损失 136,919,730 100% 136,919,730
合计 70,071,776,298 2,533,382,248
    注:根据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五级分类余额扣除有效的抵押、质押和保证价值后
的贷款余额,按上述计提贷款呆帐准备的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后充分提取贷款
呆帐准备。
(五)报告期末前十名客户贷款额占贷款总额比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余额(万元) 占贷款总额
的比例(%)
1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4,865 1.21
2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59,526 1.11
3 深圳中洲城市广场有限公司 55,000 1.03
4 广州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0.93
5 上海北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000 0.75
6 南海亚洲铝厂有限公司 36,538 0.68
7 上海瑞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4,000 0.64
8 广州兴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3,000 0.61
9 上海南京路步行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2,000 0.60
10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0.56
    (六)报告期末占贷款总额比例超过20%(含20%)的贴息贷款的金额及其重要构
成。
    本行报告期末无占贷款总额比例超过20%(含20%)的贴息贷款。
    (七)重组贷款的年末余额及其中逾期部分金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末余额 逾期金额
126,249 51,253
(八)报告期主要贷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年均余额及年均贷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年均余额(万元) 年均贷款利率
短期贷款(本外币) 2,135,069 6.45%
中长期贷款(本外币) 1,044,007 5.83%
合计 3,179,076
(九)报告期末所持金额重大的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
国债种类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利率 面值
00国债12券 20001220 20071220 0.0285 200,000,000
00国债08券 20001020 20051020 0.034 50,000,000
00凭证式2期3年 200051 200351 0.0289 18,336,550
00凭证式2期5年 200051 200551 0.0314 23,742,550
00凭证式3期5年 2000915 2005915 0.0314 17,823,440
00记账式1期 2000224 2007224 0.029 300,000,000
00记账式2期 2000418 2010418 0.028 400,000,000
00记账式6期 2000817 2007817 0.035 50,000,000
01国债02券 2001420 2004420 0.0288 50,000,000
01国债13 20011127 20061127 0.0286 200,000,000
01国债04券 200166 201666 0.0469 50,000,000
01国债05券 2001622 2008622 0.0371 50,000,000
01国债16 20011220 20031220 0.0251 500,000,000
01记账式1期 2001323 2011323 0.0282 500,000,000
01国债08券 200186 200386 0.0246 50,000,000
01国债06券 2001713 2006713 0.0336 50,000,000
01国债11 20011023 20211023 0.0385 50,000,000
01国债09 2001831 2011831 0.0277 500,000,000
96记账式6期 1996111 2003111 0.0856 212,000,000
98专项国债 1998518 2005518 0.068 887,380,000
98凭证式(5年) 1998220 2003220 0.0786 15,008,200
98凭证式(5年) 199831 200331 0.0786 30,661,000
98凭证式(5年) 199841 200341 0.0786 75,474,500
98凭证式(5年) 199861 200361 0.0786 200,000,000
98记账式 19981223 20051223 0.0501 50,000,000
99凭证式(3年) 1999310 2002310 0.0472 35,000,000
99凭证式(3年) 199941 200241 0.0472 63,221,500
99凭证式(5年) 1999310 2004310 0.0513 15,000,000
99凭证式(5年) 199941 200441 0.0513 28,287,800
99凭证式2期3年 1999716 2002716 0.0302 19,712,900
99凭证式2期3年 199981 200281 0.0302 23,811,800
99凭证式2期5年 1999716 2004716 0.0325 11,545,700
99凭证式3期3年 1999111 2002111 0.0278 16,046,000
99记账式11期 19991125 20041125 0.0332 100,000,000
99记账式12期 19991217 20021217 0.0292 100,000,000
99记账式1期 1999226 2006226 0.0488 50,000,000
99记账式4期 1999713 2002713 0.0272 20,000,000
99记账式5期 1999820 2007820 0.0328 50,000,000
国债小计 5,063,051,940
注:其他金额较小的国债共计面值122,572,694元未计在上表内。
(十)报告期内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提取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类 别 金额 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应收利息) 11,202,902 0
其他应收款 863,197,442 427,492,848
合计 874,400,344 427,492,848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存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年均余额及年均存款利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年均余额(万元) 年均存款利率
企业存款(本外币) 5,673,333 1.97%
储蓄存款(本外币) 1,083,509 2.01%
合计 6,756,843
    (十二)报告期末不良资产余额及本年为解决不良资产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末不良资产余额主要包括各项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可疑类和损失类共计
559,829万元。本行为解决不良资产已采取的措施有: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根据审慎的会计原则,提足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加大
呆坏帐的核销力度, 减轻历史包袱。 报告期末本行已对各项信贷资产提取准备金
272,507万元,为本行今后业务的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加大考核力度,对分支行考核实行新增不良资产全额拨备制度, 从源头严
格控制新增不良资产。
    3、实行不良资产责任人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稽核评价体系, 在区分不良资产
不同类别与等级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建档管理,对重要岗位严格实行
不良资产责任人禁入制度。
    4、加大清收、重组、盘活不良资产的力度, 将不良资产的清收与经营进行有
效结合,尝试用市场化经营思路清收不良资产。
    5、成立深圳地区特殊资产管理中心,对不良资产实行剥离, 走专业化清收道
路。
    (十三)报告期末存在逾期未偿付债务的,对其金额、利率、存款人或拆入人、
未按期偿付原因以及预计还款期等所作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无逾期未偿付的债务。
    (十四)可能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的年末余额及
其重要情况(截止日期:2001年12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305,343,904
开出信用证 835,586,274
开出保证凭信 1,019,925,806
表外应收利息 1,442,177,459
期收远期外汇 361,399,286
期付远期外汇 359,327,712
    (十五)前一报告期末所披露风险因素本年内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以及本年末
所存在的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种风险因素及其相应对策。
    前一报告期末本行所披露风险因素主要有行业风险、信贷风险、汇率风险、市
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由于本行对这些风险有较充分的认识,并采取措施防范,
因此,在报告期内上述风险并未对我行经营出现重大影响情况,也没有给本行造成
重大损失。
    报告期末本行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对策:
    1、行业风险:宏观经济形势、财政金融政策的变化、我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对
外资的逐步开放、国内金融机构的日渐增多等均会对我国银行业的经营带来影响,
并且使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本行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的研究,
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加大业务创新和营销力度,加快科技建设,进一步提升本行
的核心竞争能力,推动本行业务持续稳步发展。
    2、信贷风险:信贷资产是银行业的主要资产,因此, 信贷风险是银行业在经
营中普遍面临的风险。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始终是本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行将加强信贷基础管理,切实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努力盘活不良资产存量,并根
据审慎性会计原则,提足呆帐准备金,尽量减少信贷风险。
    3、汇率风险:汇率波动是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本行
与汇率有关的业务主要是外汇买卖业务,本行外汇买卖业务主要是代客外汇买卖及
结售汇业务。本行将通过严格控制外汇买卖业务中形成的敞口头寸,降低外汇汇率
风险对本行经营的影响。
    4、市场利率风险:本行的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存贷利率的差额,因此, 存贷利
率的调整将对本行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我国利率水平已经较低,虽存在进一
步降息和减少利差的可能性,但空间不会太大,因此,市场利率波动不会对我行形
成重大风险。本行将采取扩大资产规模、增加业务创新、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等手段,
降低市场利率风险对本行经营的影响。
    5、流动性风险:影响银行流动性的因素主要是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 报
告期末本行人民币、外币流动比例、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例和备付金均符合央行监
管标准。本行将进一步加强资产流动性比例管理,合理安排各项资金的使用,将流
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截止日期:2001年12月31日)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一、 未上市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125,390,017 125,390,017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4、募集法人股 427,307,368 411,070,167
5、内部职工股
6、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52,697,385 536,460,184
二、 已上市流通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 1,393,124,764 1,409,361,96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资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93,124,764 1,409,361,965
三、股份总数 1,945,822,149 1,945,822,149
本次变动增减(+,-)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 未上市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4、募集法人股 -16,237,201 -16,237,201
5、内部职工股
6、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二、 已上市流通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 16,237,201 16,237,20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资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户数为778,568户;
2、报告期内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加 占总股
份比例
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74,422,388 174,422,388 8.96%
2、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12,301,783 112,301,783 5.77%
3、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78,338,617 78,338,617 4.02%
4、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2,246,616 62,246,616 3.20%
5、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41,062,846 75,351,095 -34,288,249 2.1%
6、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 25,757,220 25,757,220 1.32%
7、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 0 25,000,000 1.28%
8、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会 15,567,528 15,567,528 0.80%
9、深圳国债服务中心 7,340,670 7,340,670 0.38%
10、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工会 7,145,052 7,145,052 0.37%
    注:(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年末所持股份中含国家股125,390,017股,非流通
法人股6,315,668股,可流通股42,716,703股。
    (2)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3)持有本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股份无质押及冻
结情况;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股份中有108,779,628股质押给有关银行。
    (4)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者之间有
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无变动。
    3 、 本行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简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
1987年,注册资本为20亿人民币,股权结构是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是李黑虎,主
要业务是代表深圳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负责国有资产
的投资运作和产权经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期
陈兆民 董事长 男 55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叶连捷 副董事长 男 63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周 林 副董事长、行长 男 49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沈正中 董事 男 65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许 强 董事 女 74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金式如 董事 男 59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余锦云 董事 男 65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采振祥 董事 男 43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王玉洁 董事 女 58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李新芳 董事 男 50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雷 鸣 董事(兼董秘) 男 41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袁成第 独立董事 男 56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郑学定 独立董事 男 39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张志平 独立董事 男 46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肖少联 监事会主席 男 67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王魁芝 监事会副主席 女 63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符永江 监事 男 56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肖林书 监事 男 65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李华青 监事 男 48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李 敏 监事 男 38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任 华 监事 女 41 2001.6.29至2004年换届
张润深 副行长 男 45 1998.4.16.
刘宝瑞 副行长 男 45 2000.3.24.
何 如 副行长 男 39 2000.3.24.
黄本辉 工会主席 男 59
冯宝森 总会计师 男 55 2000.3.24.
姓 名 年末 年初
持股数 持股数
陈兆民 0 0
叶连捷 0 0
周 林 0 0
沈正中 0 0
许 强 354568 354568
金式如 210 162
余锦云 297051 297051
采振祥 72540 72540
王玉洁 0 0
李新芳 0 0
雷 鸣 0 0
袁成第 0 0
郑学定 0 0
张志平 0 0
肖少联 0 0
王魁芝 2437 1875
符永江 0 0
肖林书 209882 161448
李华青 0 0
李 敏 0 0
任 华 0 0
张润深 4192 3225
刘宝瑞 0 0
何 如 0 0
黄本辉 0 0
冯宝森 0 0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有:
    叶连捷先生现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
    沈正中先生曾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执行主席,现任深圳中电公
司董事局顾问;
    金式如先生现任深圳实验学校校长;
    王玉洁女士原任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现任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局级
巡视员;
    李新芳先生现任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总经理;
    王魁芝女士原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现已退
休;
    符永江先生原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稽察专员。
    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无任职情况。
    (二)年度报酬情况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参照我国金融行业工资管
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并执行。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领取薪酬的共10人,年度报酬总额约为
219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共有三名董事在本行领取薪酬,其年度报酬总额约为 73
万元人民币;金额最高的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约为79万元人民币。
    其中年度报酬数额在26-30万元之间的有2人,年度报酬数额在22-26 万之间
的有5人,年度报酬数额在12-22万之间的有3人。
    报告期内不在本行领薪的董事、监事有叶连捷、沈正中、金式如、王玉洁、李
新芳、许强、余锦云、采振祥、袁成第(独立董事)、郑学定(独立董事 )、张志平(
独立董事)、肖少联、王魁芝、李华青、符永江、肖林书共16人; 在股东单位或其
他关联单位领薪的董事、监事有叶连捷、沈正中、金式如、王玉洁、李新芳、王魁
芝、符永江共7人。
    (三)报告期内由于换届选举,原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张宝琴不再担任本行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继续聘任雷鸣为董事会秘书长(董事会秘书)。
    
    
六、本行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法律
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报告期内本行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章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
要求,对本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
本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1月7日发布的
《上市公司治经营情况
    1、本行主营业务范围
    本行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项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
人民币、外币存贷款;国际、国内结算;票据棠权力机构。本行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表决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
规范,关联交易信息及时、充分披露,第一大股东没有利用其控股地位在商业交易
中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本行第一大股东认真履行诚信义务,行为规范, 没有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
取额外的利益。本行董事、监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程序。本行与第一大股东实行人员、资产和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相互独立。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本行董事的选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程序进行。 本行董事
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本行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本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本行已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现有三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尽快设立下属专门委员会。
    4、本行监事会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本行章程
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行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本行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
章程的规定。
    6、本行尊重和维护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职工、 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利,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本行鼓励职工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人员的直接沟通和交流,反映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
决策的意见。
    7、本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
披露信息。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
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本行200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评为优秀。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行经2001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
请三位法律、会计和金融专家担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行三位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与本行重大决策,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行与第一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1、在业务方面,本行完全独立于第一大股东。
2、在人员方面,本行独立于第一大股东。本行经理人员、 财务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没有在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3、在资产方面, 本行完全独立于第一大股
东。4、在机构方面,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第一大股东
及其职能部门与本行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5、在财务方面, 本行完
全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第一大股东没有
干预本行的财务会计活动。
    
    
七、股东大会简介
    本行于2001年5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深圳发展银行
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01年6月29日在深圳市红叶娱乐广场召开2000 年度股
东会议。
    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有:《深圳发展银行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深圳发展银行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发展银行2000年度决算
报表》、《关于用公积金及本行利润弥补调整后200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关于聘请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深圳发展银行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
任的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于2000年6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公告。
    
    
八、董事会报告
    (一)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本行主营业务范围
    本行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项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
人民币、外币存贷款;国际、国内结算;票据贴现;外汇买卖;提供担保及信用证
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
    2、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001年本行经营班子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提出的各项业务发展计划和措施,按
照“规范经营立行,资产质量立行,人才素质立行,经济效益立行”的经营方针,
领导和组织全行员工紧紧围绕一手抓市场,一手抓质量这两项中心工作,团结进取,
努力开拓,使本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各项业务取得稳步发展。报告期
内本行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报告期内,本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强化风险控制;加强本行内部资源整合和考核力度,
进一步提高了全行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报告期末本行的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
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报告期末,本行总资产达到1,201亿元,比年初增加541亿
元,增幅为82%。本外币贷款余额535亿元,比年初增加153亿元,增幅为40%。
    存款继续保持增长。报告期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879亿元, 比年初增加
356亿元,增幅为68%。其中本外币各项储蓄存款余额123亿元,比年初增加24亿元,
增幅为24%。
    资产质量继续改善。报告期末,按“一逾两呆”口径计算,本行不良贷款余额
79亿元,比年初减少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8%,比年初的21.8%下降7个百分点。
    各项业务发展良好。报告期内本行在存、贷款大幅增长的同时,其他业务也得
到了较快的发展。全年新增发卡27万张,国际结算量43亿美元,比年初增长42%,
全年各类中间业务创造的非利息收入达到1.4亿元。
    税前利润有所增加。报告期内本行实现税前利润5.59亿元,比年初增加0.56亿
元,增幅为11%。
    机构拓展取得新的进展。报告期内本行新开设了天津分行和济南分行;并开始
筹备青岛分行、贵阳分行和成都分行。全年本行营业网点从年初的151 家增加到年
末的170家。
    科技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报告期内采用“大集中、大前置”构架,具有全行“
一本帐”等先进特征的新一代综合客户服务系统先后在天津、珠海、重庆、济南等
分支机构按计划投入运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信贷报表有关资料统计,报告期末在
全国10家同类商业银行中,本行各项存款所占市场份额居第9位,增长幅度居第3位;
各项贷款所占市场份额居第10位,增长幅度居第3位;资产利润率居第6位。
3、报告期内按地区分布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构成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分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深圳地区 3,044,178,968 270,197,070
华南地区 1,137,030,034 176,393,157
华东地区 1,773,001,447 184,799,151
华北、东北地区 330,129,926 -73,055,807
其他地区 70,636,791 3,414,943
小计 6,355,277,166 561,748,514
行内往来收支抵销 2,026,333,440 -
合计 4,328,943,726 561,748,514
    4、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占本行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业务是利息收入。2001年本行利息收
入4,126,950,128元,利息支出1,699,196,509元,净利息收入2,427,753,619元。
    5、本行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无新增控股公司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
本行正在与控股子公司元盛公司及其他股权投资办理脱钩和清理工作。见会计报表
附注五、15及会计报表附注十四。
    (二)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10, 549
万元,去年底减少人民币400万元,系收回原对湖南衡阳融资中心的会员款。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社会募集资金。2000年度配股募集的资金已全部用于充实资
本金,提高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本公司严格按照募股
资金使用计划的承诺要求,合理运用募股资金。报告期末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 实际投入 进 度
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
北京分行 49,500 49,500 已完成
大连分行 44,000 44,000 已完成
重庆分行 50,000 50,000 已完成
南京分行 43,000 43,000 已完成
广州分行 30,000 30,000 已完成
上海分行 20,000 20,000 已完成
青岛分行 50,000 10,016 2002年3月开业
总 行 21,500 62,473
合 计 308,000 308,989
    截至报告期末,青岛分行尚未开业(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02年3月批准开业) ,
已付筹建青岛分行开办资金10,016万元,用于购买办公楼及装修和购置设备。总行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2,473万元,含计划补充总行营运资金21,500万元元及未投入青
岛分行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4万元和实际募集资金和计划募集资金的差额989万元。
    另外,2001 年度本行从总行营运资金拨付新设的天津分行及济南分行各 100
,000,000.00元。
    本行2000年度配股募集的资金实际投入项目较计划没有变更,配股说明书未对
效益作出预测。
    (三)报告期内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报告期末,本行总资产人民币1,20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41亿元,增长82%,
主要原因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和贷款规模扩大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负债人民币3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0亿元,增长87%,主要
原因是长期存款和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人民币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亿元,增长2.8%,
    报告期末,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5亿元,增加9.8%,
主要原因是存贷款规模扩大增加利息收入。
    报告期末,净利润人民币4.02亿元,较上年减少0.6亿元,下降13%, 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大幅增长。
    (四)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有关协议,五年内我国银行业将逐步对外开放, 更多的外
资银行将会进入国内市场,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将不断扩大,因此未来几年,国内
商业银行在发展地域、银行业务和人才等方面不但要面对国内同业的竞争,还要面
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外资银行具有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业务创新能力
强等优势,为迎接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更加激烈的竞争, 本行将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面向市场的业务开拓机制和全风险控制的内控机制,全面提升
本行金融电子化水平,尽快形成有市场影响力的核心产品群,不断完善用人机制和
薪酬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同时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本行的核心竞
争能力,确保未来几年本行各项业务能够稳步发展。
    (五)本行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2年本行经营计划是在继续坚持“四个立行”经营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市场开拓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支援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体制创新战略、业务特
色战略、科技先导战略和人才培养战略,面向全市场,掌握全信息,把握全风险,
控制全成本,实现规模跨越式增长、质量高水平控制、效益综合性提高,全面提升
本行综合竞争能力,以崭新面貌,积极应对加入WTO后中外金融业的竞争。 具体着
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继续整合全行资源,加大营销力度,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 不断完善本行
的市场开拓体系,确保全行各项业务较快增长;
    2、继续严格控制资产质量,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大力消化不良资产存量,
实现全行资产质量的进一步好转;
    3、大力开拓中间业务,拓宽收益来源,加强成本管理, 逐步改善利润结构,
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4、全面推进金融电子化建设, 积极稳妥地开展全行新一代综合客户服务系统
的投产运营工作,把本行科技建设和科技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加快人事培训工作从传统职能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转变, 完善考核
管理体系,进一步改进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6、继续加快全行机构网络建设,完善本行全国性战略布局。
    (六)本行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本行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
2001年度净利润402,360,42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1,990,621元, 根据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01年度净利润
380,099,05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3,252,572元,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4 号-金融类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及利润分配基准》
的要求,本行2001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1,990,621元。依据上述情况, 按照有
关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行2000年董事会制定的2001年分配政策,
经董事会会议研究通过,建议本行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当年度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236,043元;
    2、按照当年度税后利润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118,021元;
    3、分配普通股股利每10股1.5元(含税),共计291,873,322元;
    4、余未分配利润49,763,235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01年度本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须经本行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
督、检查职能,全年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01年4月10日本行监事会在总行30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01年度财务报告》。
    2、2001年5月28日本行监事会在总行28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监事会议,会议通
报了近期董事会议情况;讨论并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主席的工作报告;讨论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
    3、2001年6月29日本行监事会在深圳市红叶娱乐广场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选举肖少联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王魁芝为本行第四
届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对本行新增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核。
    4、2001年8月8日本行监事会在总行28楼会议室召开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发展银行截至2001年6月30 日止会计期
间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2001年中期报告》及《深
圳发展银行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行所开展的业务经营活动均符合《商业银行法》和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2、报告期内本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建立健
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营班子能够按照
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到目前为
止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本年度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
观、完整和准确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本行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按原计划投入使用,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5、报告期内本行没有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6、本行未对报告期利润进行预测, 故不存在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
低10%以上或高20%以上的情况。
    
    
十、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行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的诉讼有263笔, 金额人
民币106,029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1、安徽证券登记公司诉本行红宝支行3,000万汇款纠纷案。
    一审本行胜诉,原告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定发回重审,2001年9月深圳市中院已开庭, 法院要求追加交通银行广元支行为
被告,目前正在审理中。因该案涉及金融诈骗,本行已向深圳市公安机关报案,公
安部门现已正式立案侦查。本行已据此要求法院中止审理,待移送公安机关后一并
处理。
    2、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诉本行沙头角支行73.7万美元存款纠纷案。
    本报告期中本行沙头角支行已申请再审,深圳中院已中止执行。
    3、湖北荆州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诉本行上步支行330万元存款纠纷案。
    本报告期本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现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在复查中。
    4、浙江商业公司诉本行发展大厦支行给付存单款项案。
    因该案涉嫌诈骗,本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现公安机关正
在审理中。本报告期内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审理。
    5、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恒服务公司诉本行广州分行府前支行人民币500万票
据纠纷案。
    本报告期内,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本行广州分行府前支行承担连带责任。本
行答辩本行已尽审查义务,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认为法院一审判决证据不
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已依法上诉,现处于二审审理阶段。该案涉及
犯罪,本行要求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6、深圳市奔马实业有限公司诉本行上步支行因违法付款要求赔偿500万票据纠
纷案。
    2001年2月深圳市奔马实业有限公司诉本行上步支行因违法付款要求赔偿500万
人民币及利息一案,经福田区人民法院2001年10月一审判决,上步支行须赔偿原告
500万元本息损失。本行认为原告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所陈述内容严重违背事实
真相,本行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银行的正常业务流程办理,没
有任何过错,原告由于工作过错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款项被骗,责任在原告。本报告
期内本行已上诉于深圳市中院,请求法院判决本行免责。
    7、长春热缩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原告)诉珠海经济特区伟思有限公司 (被告一)
合作经营纠纷案。
    2000年9月原告与被告一合作经营纠纷,将本行珠海支行列为第二被告。 2000
年12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本行珠海支行对第一被告还款
1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原告对判决不服, 提起上诉。
2001年10月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本行珠海支行对上诉还款承担赔偿责任。本行认为
该判决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行认为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本行负有对1000万
元人民币项目合作资金的监管义务,在被告一授权转帐过程中本行严格按照人民银
行有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没有任何过错。本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法院判决本行免责。
    8、解某诉本行存款纠纷案
    此案已结。报告期内深圳罗湖法院认定本行办理支取两笔存款的行为有过错,
判决本行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本行已按判决向原告赔偿7.08万元人民币。
    本行认为,本行在涉及上述未决诉讼的业务操作过程中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银行的正常业务流程办理的,没有任何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报告期内本行没有收购、吸收合并及出售资产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重大关联交易,见会计报表附注七。
    (四)报告期内本行没有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本行资产并带来10%以上年度利润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除正常的银行经营范围内的保证业务外,本行无其他重大合同
(含担保)情况。
    (六)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七)本行持股5 %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与本行相关的承诺事
项。
    (八)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本行委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本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编制的
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本行付给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度和2001年度的财
务审计费用分别为80万元和86万元人民币;付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度和2001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分别为80万元和88万元人民币。本行不承担以上二家会计师事
务所的差旅费。
    (九)本行、本行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一)法定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深鹏所股审字 [2002]38号)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行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1年度的利润表
和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编制会计报表是贵行管理阶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依据我们的审计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行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
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行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及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侯立勋、陈爱容
    2002年4月18日
    2、财务报表(附后)
    3、会计报表附注(除另有说明外,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简介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系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内原6 家农村信用
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 日以自由认购的
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8日正式设立。1988年4月7
日,本行普通股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首家挂牌公开上市。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本行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大连、杭州、
南京、海口、济南等地开设了10家分行级机构,并在深圳、珠海、佛山、宁波、温
州等地开设了32家直属支行,在职职工人数5,089人。
    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领有B11415840001号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经深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有深司字N4688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
行业务: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
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
款;在境内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
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
询、鉴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经营业
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
规定》等有关规定。
    2、 会计年度
    本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和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银行外汇业务采用分账制。期中交易按各原币记
账,期末将各原币种报表按决算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与人民币报表合并,由于外
币兑换及外币买卖产生的折算差额列入当期汇兑损益。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行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特别说明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
原则。
    5、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
险很低的投资。
    6、 应收款项坏账核算方法
    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对于预计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不含贷款应收利息,见附注二、20)、其他应收款、存放同业、拆放
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买入返售证券等,本行对其可回收性作出分析后提取专项
坏账准备或核销;就其余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行于期末按账龄分析法提取一
般性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提取一般性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
一年以内 1%
一至二年 10%
二至三年 20%
三年以上 100%
    7、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与市值孰低者计价,于期末按其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提取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类账项。出售投资的损益于出售日按投资账面
净值与收入的差额确认。
    8、 贴现业务核算方法
    贴现以贴现票据到期价值计价,贴现票据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
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计入当期收益。
    9、 贷款的种类和范围
    (1) 短期贷款及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
1年以上的贷款。
    (2) 逾期贷款及呆滞贷款
    逾期贷款是指因借款人的原因在贷款到期后(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各项贷
款,包括因贴现票据到期承兑人不能按期支付、或本行承兑的汇票及本行开具的信
用证、保函等因申请人保证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被动垫款。逾期贷款满180 天后转
为呆滞贷款。
    (3) 应计贷款及非应计贷款
    各项贷款在贷款本金或其应收未收利息逾期90天未收回时转为非应计贷款。应
计贷款及非应计贷款的利息收入确认标准见附注二、20。
    (4) 各项贷款范围
    本行的各项贷款包括: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各种信用垫款、贴现、进出口押汇等。
    10、 呆账贷款认定及核销
    本行采用《金融企业呆帐准备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呆帐认定标
准,经本行的认定程序进行贷款呆帐认定,贷款呆帐经本行董事会同意及办理国家
规定的相关手续后核销。
    11、 贷款呆账准备核算方法
    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贷款呆账损失。
    一般贷款呆账准备按期末各项贷款余额的1%计提。
    专项贷款呆账准备是以期末贷款五级分类(扣除有效的抵押、 质押和保证价值
后)的贷款余额分析计算的贷款呆帐准备的结果为基础, 结合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
能发生的损失,确定贷款呆帐准备总额,在扣除已提取的一般贷款呆帐准备后计提。
    按贷款五级分类(扣除有效的抵押、质押和保证价值后)的贷款余额计算贷款呆
帐准备的比例如下:
贷款类别 计算贷款呆帐准备比例
正常 &